091 给人敲背,我可是很祖安业的!389(2 / 2)

   第一轮是胡强经理,第二轮是胡强的上司兰尼傅,第三轮是人事部万主管,第四轮则是丽萨。

   只有四方面都通过,或者严格来说,只有丽萨点头通过,才可以算你不迟到不旷工。

   可实际上呢,一般来说,迫事部的普通员工如果想要工作期间中途离开,只要胡强这个经理批准就可以,只要不耽误工作就行。

   当然了,胡强批准手下离开后,这个员工出问题了,或者工作没按时完成,胡强也要负连带责任跟领导责任。

   从这个角度看,胡强这个迫事部经理,更像是一个包工头。

   迫事部接了其他部门的任务,只要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那就一切没问题。

   如果出了问题,那上面的人就主要追究胡强这个经理的责任。

   当然了,胡强这个经理也可以甩锅给下属,让下属背锅,只要其他部门或者胡强的上司认可胡强的甩锅就可以了。

   说的再简单点,迫事部其实是经理负责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