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1 他们是一伙的,他们合伙欺负我啊!1690(2 / 2)

   “告我们?”麻花辫女孩儿立刻瞪大眼睛跳脚道,“好啊,你在餐厅偷拍我们的朋友,被我们发现后直接逃跑,逃跑过程中被人见义勇为抓住了,还敢恶人先告状?你还有理了你?要不要脸啊?真以为大家都是眼瞎,真以为警察同志会徇私枉法?包庇罪犯?”

   被对方这么一说,那个衬衫男直接哑火,两位警察也一脸无奈的看了看那个麻花辫女孩儿。

   很明显,对方这是故意这么说的。

   配合红衣女的录音,外加朱喆的录像,这明显是在给两个警察上眼药。

   “这位先生。”红衣女突然道,“好像你之前只是偷拍,虽然这很不道德,但要是没有更进一步的伤害,最多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只要你老实交代,态度好一点,无非就是行政拘留五天以内,罚款五百元以内,其实不算重。

   可你要是执意告抓捕你的那位先生故意伤害罪,那就不一样了。

   伤害罪是刑事罪,你要走公诉,就得先报警,然后警方立桉侦查,搜集证据,然后交给检察机关审议。

   不过你现在的情况,你根本毫无确切证据能证明对方伤害你了,估计警方立桉侦查期间就会打回去,认为你的诉求不成立,都不会送交检察机关。

   如果是这样你还不服,你当然也可以自诉,去法院起诉,这也是可以的。

   但你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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