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70(2 / 2)

  愿长相思,久毋见忘。久毋见忘!这世间的相思原本就是脆弱的,要岭南的红豆来提醒,要春江的明月来烘托。而承载相思的生命本身,也是极脆弱的:春闺梦里良人,无定河边枯骨,身份的转换,在帝国的宏大叙事中,不过是一个悄无声息的瞬间。所以古来的男男女女,才要缔结婚姻,求得一份仪式感,才要生育后代,将子孙视为两姓之好的见证与自身生命的延续。

  这个孩子,会是王维的生命的延续吗?

  “阿妍,你……我……我很欢喜。可我……”他端起案上的茶汤,连喝了两口:“只是,我已这样老了,我怕……”

  我打断了他:“你自幼行住坐卧皆有法度,饮食不多不少、不早不迟,又鲜有大喜大怒的时刻,至今还能骑马,能游山,可见这座宅舍,本来就比常人更耐用些。难道你不能再活十几年,看这个孩儿长大?”[1]

  “早时我只当此生子女缘浅,且我奉佛多年,并不以此为憾,还说什么‘岂厌尚平婚嫁早’,以为早些将女儿嫁出去,便能早些放宽心,竟似将子女当成了负累。”他温润眉目间现出笑意,“但今日我才发觉,原来我很欢喜,很欢喜。”

  “你究竟不算太坏。”我耸了耸肩,“有的人更坏,说道:‘孤山处士,妻梅子鹤,是世间第一种便宜人。我辈只为有了妻子,便惹许多闲事,撇之不得,傍之可厌,如衣败絮行荆棘中,步步牵挂。’”

  这是明朝袁宏道在《孤山》里说的。王维哈哈大笑:“依我看,这个人厌憎妻儿是真的,牵挂却也是真的。孤山……钱塘湖的孤山?”

  “正是。”

  “待战事平定,我们不妨去一回东南,游赏吴越山川,吃茗糜与鲭鲊,还要带着孩儿,穿上草鞋,到富春的江边捞虾。”[2]

  我噗哧一笑,刚要答应,就听他又迟疑道:“罢了罢了,我还是再做几年官。我如今也是五品官了,可荫一子……若是个小儿郎,我终究要为他谋算一二。”

  旁人眼中,得五品,着绯衣,荫一子,乃是荣光无限的事,清高如颜真卿也无法免俗——不是连岳飞都慨叹“白首为功名”吗[3]?但王维对朝事心灰意冷非止一日,此刻却说要为了孩儿多做几年官。我斜了他一眼:“由门荫入仕,多半只能先补斋郎,既不清,又不贵。孩儿有你这样的父亲教诲,难道来日考不中进士?我不信我的孩儿蠢钝如斯。”

  王维笑道:“你固然颖慧,可这世间儿女未必尽肖父母。我自然希望孩儿才德出众,不过世事难料,有备则无患。况且,倘若孩儿偏偏好武轻文,我难道不为他考虑吗?职事五品官的子孙,也可由门荫入选三卫中的翊卫。”

  他一旦做了父亲,竟也没了素日那种面对俗世的淡淡疏离和厌倦,像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操心。我心底泛起一片柔软,却故意道:“说了半日门荫、科举、三卫,都是男儿才能做的事。你不想要个小娘子吗?”<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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