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商人吴九行走在路上292(2 / 2)

  驰道百里一驿,早出晚歇勤快赶路,一天差不多勉强能走百里。

  而他们村位置尴尬,不占‘前不着村、后不着驿’的地利,总有许多客旅如果知道前方有驿站,会选择继续赶路,在驿站去食宿。

  不过,驰道上客旅不绝,总有一些会选择不去忍那十里地的饥渴,选择用粮布或货物,换一顿食水,再顺便让驴马吃些草料。

  时不时地,还能换出些麻绳、麻袋、草席、筐篓等杂货。

  天时好的话,他们摆摊一天,总也能赚上全家一天的口粮。

  这门生意,不能让他们一朝暴富,总归能贴补家用,能养活人。

  半个时辰之后,这支商队终于在黄昏时分,抵达前方的‘滨十七驿站’。

  滨,指驰道中的滨海段。编号十七,指该段上的第十七个驿站。

  滨十七驿站,建在驰道外半里地,有出入两条小道连接驰道。

  小道也平整干净,道旁植了两排佳木。

  商队来到驿站前的广场,入目是高一丈,下半截垒石、上半截夯土,坚实牢固、四面围合的高墙。

  高墙下靠墙建了驴棚马厩,高墙内是四排房屋围成的院子——据说仙使称其为四合院。

  进入驿站,四方皆是一排排一间连一间,排列整齐的房间。以供往来客旅歇脚住宿、存放货物。

  宽阔的院中有一口水井,与几张高脚石桌石凳。

  “驿站有规矩,有爵位者、有差在身的官吏、驿传递信者,住北边房,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驿站吏员在前带路,告知驿站规矩。

  “并会依《传食律》,按律供给粺米、酱、菜羹、韭葱、盐等,不同规格的饭菜。”

  告知之余,也应驿丞之令,顺道宣传科普。

  “游学的学子、士人等,住东边房。

  其中若有爵位者,按律供给对应规格的饭食,若无爵者,则自费食宿。”

  “应役的役夫、工匠,寻常黔首,住西边房,自费食宿。役夫另住宿费用。”

  商队的主人亦步亦趋跟着,听得仔细,不敢遗漏只字片语。

  “似商队与商贾,以及罪吏、逃犯、赘婿、刑徒等,则只能住人来人往的南边房,同样自费食宿,不过价格倒是没有区别。”

  商贾虽在贱民之列,但驿吏对商队倒也没有呼喝霸蛮。

  各驿站的规矩出自咸阳,常有御史暗中巡察,若发现驿丞、驿吏、驿卒欺凌客旅,届时必施以严惩。

  “明白明白。。”

  驿站占地颇广,房屋众多,商队要了三间房屋住人兼存放货物。

  屋中靠墙一整条大长炕,下面铺着秸秆草垫,上面铺着几张草席,一

  排睡七八人不成问题。

  季秋末的天气,炕头的灶台灶口还没有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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