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1 / 2)

这人也是个没胆的,或者说是个小心谨慎不作大死的。他对女眷做的那些事,虽然可耻下/流,但因迷药的作用以及未曾**的缘故不会叫受了辱的女眷寻短见。

  对男人时,下手是重了些,但也不曾一鼓作气做到底,粗心一些的男人都未必发现自己被人猥/亵了。

  至于偷盗银钱,这位却是个不贪的,他只拿银子不拿贵重物品。一来是怕不好出手销赃,二来也怕拿的东西对失主有什么重要意义,再被人追着不放。

  银子好呀。

  除了官锭,其他的银子长的都一样。

  又因为他只拿走了一部分,有时失主自己都不肯定是自己花了,丢了,还是招贼了。毕竟哪个笨贼在偷你的时候还会给你留下贵重物件和部分银子?

  也算他倒霉,好巧不巧的就撞到了柳湘莲手上,又出门没看黄历的遇到柳湘莲失眠。

  好家伙,直接被柳湘莲胖揍了一顿不说,还将客栈里的内应供了出来。

  就是那位热情殷勤,随叫随到的店小二。

  俩人里应外合,合作无间的发家致富,也算是另类的创业了。

  打了人,又抓了店小二,将客栈掌柜的也折腾起来,大晚上的要将二人送了官。

  那掌柜的怕影响客栈生意,不想将人送官,只说将人辞掉,再免了柳湘莲二人在店里的一切开销。但柳湘莲市井间混迹,哪能就这么轻易放虎归山。

  但那掌柜的又说了,就算送官法办,犯的事不大,关不了多久,只要肯花银子,这二人说不定转天就被放出来了。

  柳湘莲一想还真是这样,但人打了,事也做了,就这么放了他们岂不是给自己留下隐患。

  他们不是住上一两日就离开洛阳,而是要住上一两个月。于是柳湘莲明面上是接受了掌柜给的封口费,但实际上却悄悄的跟着那二人出了客栈。柳湘莲担心被人认出来,就先将一坛酒倒在自己身上装成一个醉鬼后,才毫不客气的将这二人的腿都打断了。

  自古伤筋动骨都要一百天才能恢复,既然罪不致死,那就慢慢养伤去吧。

  夜太深,天太黑,想来他们唯一的线索就是这一身的酒气了。

第一百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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