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迷茫(四)(2 / 2)

  那读职高,可读职高不也就等于晚几年打工吗?

  他有些气,他希望他的人生是一本小说,一本爽翻天的小说,让他拥有绝世聪明能碾压全世界的脑袋。

  他觉得世界上有这么多聪明的人,多他一个又不多,少他一个……不行,少不了。

  上天不给他一个绝世聪明的脑袋就算了,还让他的短板遇上一个这么严的英语老师。

  既然读书那么累那就辍学。

  可他一想到自己辍学,何殊可能会跟着他一起,那么到那时他就会有种愧疚感。闪闪发光的少年不该被他拉下来。

  就算他被人拉下来,他也会成为一个将闪闪发光的少年再次捧回他原本的位置上来的人。

  对他而言谁敢拉何殊下水他就敢杀谁。

  虽然何殊这个人喜欢摆烂,但是他却在他擅长的绘画领域里闪闪发光,闪闪发光的少年不该被拉入淤泥。

  陶植很迷茫,但却又坚定的选择成为一个不将闪闪发光的少年拉入淤泥的人。

  他要成为一个在学习中摆烂,在摆烂中学习的极端少年。

  夜晚,少年坐在书桌上有些烦躁,他在绞尽脑汁的记单词。

  这才刚开学刘晋音便布置了英语任务,叫他们今天晚上记单词,明天要默写。

  英语单词这么多,陶植又怎么可能记得住?更何况英语单词在他眼中就是拼音,他读都不会读,他只会在那里死记。

  陶植无助,这死记可以记得住,但不知道怎么读。

  “啊!”陶植崩溃,“明天要开始我的第一天留学之旅了。”

  刘晋音的出现使少年被迫学习,也使少年的作业加重。

  少年有些讨厌她,才刚开学就不布置那么多作业,关是英语就要做一个多小时。

  少年的青春从那一个盛夏分班开始就已经有些忙忙碌碌了,那些想在学习中摆烂的被迫学习。

  少年有些迷茫,这和他从小到大的学习方式不一样。他从小到大的学习方式是背地里努力,可因为刘晋音的出现少年背地摆烂。他学习了一天只想稍微休息下。

  可是这样的学习方式让少年感觉不到快乐,少年喜欢看成绩砸在老师脸上的感觉,那种装逼的感觉,而不是这种像学霸一样拼死的强制性学习。

  少年迷茫,这种学习方式还会和以前一样有很大的进步吗?

  “叮叮叮叮——” 闹钟声响起,催促着少年人起床上学。一直纤长白皙的手关闭了闹钟,回抱着陶植。

  他们昨天是一起睡觉的,他们丝毫不介意,哪怕是对自己的兄弟怀着这样的情感也毫不介意。

  少年人的爱意自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他们也以“兄弟”的名义明恋着对方,只是以为他不知晓就没人知晓了。

  他们也是够蠢的,明眼人一看就看的出来了,他们相处了八年都不知道对方怀的情感和他怀的情感一模一样。

  又或者是因为他们亲密太多次了,越界太多次了,以至于没有想到。

  少年伸了个懒腰,继续睡。闹钟铃声已响过了,可少年懒懒散散的根本不想起床。今天的早读是英语,但这并不妨碍少年不想起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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