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草莓蛋糕(2 / 2)

  任川熟练的举起酒杯,杯壁碰撞发出了清脆的声音,类似的酒会任川陪了霍戬太多次,也为他挡住无数次酒,干起来自然是得心应手的。

  那男人一直忙着和霍戬客套,现在才注意到一旁的任川。

  “这位是?”

  “您好元总,我……”

  任川张着嘴,话吐了一半又给他咽了回去,曾经烂熟于心的客套话现在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他要怎么答?他现在算什么?情人还是玩伴?

  “任川,任家小少爷。”霍戬一句话打破了尴尬。

  元云山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向任川的目光如炬,是一种不加掩饰的打量。

  任川早就习惯了这种视线,饿狼盯着食物那样直白,他将酒杯一饮而尽,冲着元云山露出一个温柔的笑,腼腆又勾人。

  这是霍戬教他的,他必须为霍戬在生意场上留下用处,否则一个没有价值的东西是随时会被抛弃的。

  任川厌恶这样的自己,可是那又怎么样,这方法的确好用,现下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元云山笑着打趣道:“没想到霍总身边还有这样的美人,不亏是霍总,看人的眼光真是高。”

  任川当年和霍戬结婚时,婚礼虽办得很大,权贵也邀请了不少,可是也就是这一次,婚礼过后霍戬就没在外人面前提起过他。

  时光飞逝,人们总是会忘记什么的,距离上一次和霍戬出席,已经过去半年了,所以有人不记得他也不奇怪,毕竟在比起他这个上不了台面的落魄少爷,霍戬更热衷于宣传林涵伞和自己的关系,现在谁人不知霍戬马上要和林家少爷订婚呢?

  元云山明显很喜欢任川,霍戬当然看出来了,也不装什么听不懂,很是大方地将人推了过去。“既然元总喜欢,那么送您玩玩也无妨,不过这可是个残次品,您不嫌弃就好。”

  他朝任川抬了抬棱角分明的下巴,慷慨大方道:“去陪陪元总。”

  任川咬着牙不动,被他一推一个没站稳倒的过去。

  元云山眼疾手快一把接住了他。

  任川吓得脸色有些白,他站稳了身子,朝元云山道了谢。

  “没事。”元云山扶着眼睛看他,一副斯文儒雅的长相,笑起来莫名亲切,有一种慈眉善目长辈的错觉。

  任川跟着元云山走了,像转手的商品,上一秒还跟在主人身后,下一秒就要陪陌生人离开。

  他有些拘谨,这是霍戬头次把他这么草率送走,一个晚上都格外小心翼翼,以往都是这样帮霍戬挡酒的,他可以醉,但霍戬得保持清醒。也不是没人对他起过歪心思,霍戬维持着脸面都是一一拒绝的。果然,抛弃了那一纸婚约,他就是霍戬的走狗,只要能发挥作用,随时随地都可以抛弃。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