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6.25-凌云壮志50(1 / 2)

在宋朝的辉煌岁月里,有个名为剩县的小县城,它坐落于山水之间,风景如画。这座小城中,有一座历史悠久的城隍庙,庙中的城隍老爷因其神力无边,深受百姓的敬仰和崇拜。每逢节日,庙宇内总是香火鼎盛,热闹非凡。

这一天,城隍老爷按例出巡,意在巡视四方,保佑百姓平安。然而,当他回到庙宇时,眼前的景象却让他大吃一惊。只见庙门敞开,原本整齐排列的香烛散落一地,城隍老爷的金身以及判官小卒的塑像都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一片狼藉。更为奇怪的是,墙上还题着一首诗,字迹潦草却力透纸背,诗曰:“尊兄是非颠倒颠,妄坐虎椅冠金冕,今朝折得蟾宫枝长公,毁你金身还我天。”

新榜进士、本县正堂小笛。

城隍老爷走上前,仔细端详着这首诗,心中疑惑重重。这时,躲在一旁的判官和小鬼们见城隍老爷归来,纷纷涌上前来哭诉:“老爷,您可回来了!这新任县令好生无礼,我们本以为他是来拜谒您的,没想到他一进庙就下令砸您的金身,还把我们痛打了一顿。老爷,您可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

城隍老爷听完,心中怒火中烧,但他毕竟是神明,行事自有章法。他略一思索,便向两个小卒发出号令:“快去请小笛县令来此。”不一会儿,新任县令小笛便被带到了城隍庙前。

城隍老爷亲自出门迎接,以礼相待。小笛见城隍老爷如此谦和,心中不禁有些惊讶。他跟随城隍老爷进入庙宇,坐定后,城隍老爷缓缓开口:“小笛大人,您新任正堂,将造福一方百姓,这是可喜可贺之事。然而,为何您刚刚到任,便下令毁坏庙宇呢?”

小笛闻言,凛然答道:“城隍老爷,您可知错?可还记得十年前你在这里所断的一桩错案吗?”

城隍老爷听罢,轻轻地捋了捋他那长须,眼中闪烁着沉思的光芒,回想起了十年前那桩离奇的案子。

十年前,年仅十二岁的小笛在一家药铺里当学徒。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他如往常一般在店里忙碌着切药。忽然,一只红冠大公鸡闯进了药店,四处啄食着地上的药材。小笛先是轻声地嘘嘘驱赶,但见公鸡依旧不停啄食,便顺手拿起一块镇纸向公鸡扔去。大公鸡受到惊吓,咯咯咯地叫着,慌不择路地扑簌簌地飞过了斜对门的院墙,意外地飞到了张木匠的家中。

小笛好奇地张望过去,只见张木匠的妻子抓住了那只鸡,一刀下去将鸡杀了,然后径直去厨房烹煮,将其享用。这一切让小笛看得目瞪口呆,内心五味杂陈。

然而,这只大公鸡并非普通家禽,而是街坊李三娘的心爱之物。到了晚上,李三娘找不到自己的鸡,焦急地在街上呼天喊地地大哭起来。小笛得知情况后,将白天所见的实情悄悄地告诉了李三娘。得知真相的李三娘气得火冒三丈,当即怒冲冲地赶到张木匠家兴师问罪。

张木匠刚从外面干活回家,听到李三娘说自己妻子偷吃了她的鸡,心中怒火中烧。他性格火爆,说一不二,一气之下举起钢斧,抓住妻子的头发怒喝道:“穷要穷得有志气,谁叫你偷鸡摸狗,我一斧头结果了你!”张氏知道丈夫的火爆脾气,连声辩解:“我,我没有偷。”

张木匠一听妻子说没偷,便回头一把抓住李三娘的衣襟,怒吼道:“你欺人太甚,冤枉我的老婆!”就这样,一场因误会而起的纷争在小镇上闹得沸沸扬扬,直到最后,这桩案子交到了城隍老爷的手中。

李三娘面对张木匠那凶神恶煞的模样,心中一慌,连忙解释说是听药店的学徒小笛说的。张木匠一听,顿时火冒三丈,他立刻召集了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拖着李三娘来到药店,要与小笛对峙。药店内,张木匠手持钢斧,满脸怒气,而小笛则一口咬定,他亲眼看到张氏杀鸡的场景。双方你来我往,言辞激烈,气氛剑拔弩张,似乎随时都可能爆发冲突。

药店老板见状,深知此事非同小可,于是建议众人去找城隍老爷判案。众人纷纷同意,簇拥着来到城隍庙。在城隍庙的大殿前,张木匠、张氏和小笛三人跪在地上。张木匠粗声粗气地说道:“我老婆若真偷了李家的鸡,我便亲自杀鸡以示家规!”说完,他让妻子在城隍面前发誓。张氏深吸一口气,郑重地说:“我若偷食了李家之鸡,神明罚我站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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