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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也过来了,他到了之后,先提出要看罗本富当时和村里签的合同。

路国强本来还想用自己的身份压一压路桐,但是面对对面自带气势的律师,他说话都有些胆怯。

看了合同,路桐知道了原来罗本富和村里签了二十年的租地合同,但是现在只给了前十年的钱。

最后,律师提出需要请这间厂房的实际拥有人来谈价格,路国强想了想,便把躲在外面的罗本富叫了回来。

路桐向罗本富报价50万,罗本富不同意。后来就关于这个租地合同里后十年的钱谁来付这个问题,扯皮扯了大半天。

来回拉扯了几天,路桐咬死54万,反正她不着急,也有其他选项,而罗本富回来后天天被人登门催债。

最后双方各让一步,以54.5万成交,后十年的租赁费包含在54.5万里,且由对方付给村里,路桐和对方签转租合同。

签合同这天,因为还涉及了村里租地的协议,村主任也过来了。

而路桐也趁着有律师和村主任都在,又和村里签了20年租赁合同,她本来想签最长约的。可惜,村里吃了罗本富的亏,怎么也不肯。

接着路桐又提出包地,村主任便说西围坡有块很大的荒地,愿意一次包给她三十年。

路桐在看过那片地后,心里想着她有绿石里的那口井,荒地对她来说无碍,不过以此又同村里讨价还价,讨租了厂房附近归村里管的三亩良田。

一切敲定,签完合同后,路桐便一下支出去一大笔钱,她倒还好,把路妈看得直肉疼。

第 15 章

厂房和包地事宜办妥后,路桐又请了王律帮忙注册了公司,名字叫爱梅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以路妈的名字命名的。

路桐还想将厂房放在路妈名下,但是路妈死活不同意,最后闹急眼了,路桐这才作罢。

办完一系列手续后,路桐拿到钥匙,路爸路妈便停下家里的活计,给路桐去整理厂房。

他们计划先将车间和东墙那边的房间打扫出来,在东墙那边选一件靠近井水台的房间,放上做红薯粉的机器。

路爸路妈一致决定先红薯粉做出来,看看卖得怎么样,要是不好,赶紧让女儿转行当。

这天,路爸和路妈在车间里打扫,路爸在水井台旁边砌水池台,检修井水台。

突然,路妈电话响了,来电的是路桐的弟弟路杨。

路妈接起电话,电话里路杨说他在家门口,问他们人去哪了。

路妈吃了一惊:“杨杨你咋回来了?怎么没告诉我们一声。”

路杨:“你们现在有女儿了,这家我都回不得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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