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值得116(1 / 2)

明亮的晨光从窗帘的缝隙中漏了几线进来, 今天会是个好天气, 而他心爱的人, 刚刚对他说了我爱你。

  时博士的心一下子很满很满,即使生命停留在此时,他也会觉得圆满。

  ——哦不,至少让他再陪她五十年吧,这样她才不会伤心难过。

  坐上桌吃早饭时,时途还是盯着她看,温萧羞恼地把昨天拿到的Vogue拿出来,递到他眼前:“第138页,采访胡甄的,主要话题就是我们做的那件旗袍,厉不厉害?”

  邵牧君凑过来:“哟,全英文的嘛!胡甄这么看更好看了,电视里把她拍胖了。”

  温萧笑着说:“嗯,是国外的采访。她马上要回来了,还约了见面。”

  邵牧君:“萧萧真厉害!”

  做大明星的生意,想想就不可思议。

  又看了一眼儿子,眼里的意思不难猜:你可要加油啊,别给媳妇比下去了。

  时途轻笑出声。

  他放下碗筷,把采访稿从头至尾快速读了一遍,抬头问:“媒体对旗袍的兴趣,比对胡甄本人要强烈得多,你要不要试试联系一下编辑?看能不能约一篇旗袍特稿出来?”

  他看多了文献,习惯从文字里筛选重点信息。

  这篇采访统共不到一千字,除了第二段交代胡甄个人之外,其他文字变着法在写旗袍的美。

  作者的态度十分明了:这来自东方的裙,是剧中这个角色的灵魂。

  温萧沉吟:“这样,不会太冒昧吗?而且,旗袍连国内穿的人都不多,老外很难理解这是一种有一定历史背景的服装吧?”

  在她的概念里,旗袍的推广路还长着,眼下国人也就是特殊场合穿一穿,老外就更难理解了。

  时途拉起她一起到门口换鞋,一边说:“二三十年代S市是远东第一大城市,和巴黎同一天可以看到最新的外语电影,那个时代的影响力,你以为被人忘了吗?”

  “再说,文化输出是一回事,可墙内不香墙外香不是也多的是例子?反正试试又没什么损失,你把稿子写好,我给你改改,用学校的电脑发邮件给编辑。”

  她想起那张登着赵四小姐的旧报纸,婚宴现场,的确有很多老外。

  但还有一丝踌躇:“可我英文……”

  也就阅读还行,让她写可真是为难她了。

  时途已经穿好自己的外套,转身给她系好围巾,刮了一下她鼻子:“不是有我嘛,你先放开了写,有我给你改。”

  如果他那群师弟们听到这种保证,估计得做梦都笑醒,可温萧还在犹豫。

  时途揽住她,笑得意味深长:“别想了,无论什么事,做都比想重要。”

  他也是实践得来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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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瑞成旗袍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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