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进城,进城!(2 / 2)

  “你二伯母去你大伯家谈这事了,以前她说话有时候不好听,你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陈明珠:“……”

  二伯给的都是些散票,十块五块一块,不知道有多少钱,现在车票钱不贵,想必剩下的给她做日常开支。

  “你去城里也好,陆知青挺靠谱的,你到了那儿,就打电话到村委会,给我们报个平安。”

  “哦,好……”

  这位二伯是个本分人,不像李迎春那样自私,她想了想,说:“二伯,我想把我的户口那页一并带上,怕有什么需要。”

  陈二良想了想:“成,我给你拿去。”

  ……

  现在的户口页是活页,陈明珠小心地折好,夹在学生证里。

  乡村的夜万籁俱寂,只有蛐蛐儿不停地吱叫,陈明珠翻来覆去有些睡不着。

  终于要离开这里进城了,昨天一穿过来就遭遇死里逃生,没想到今天就确定可以离开这里。

  人生起落得太快,着实刺激……

  作者有话说:

  几点说明哈:

  84年才开始有身份证,但未全民普及。即便有身份证,那会儿个人出门也一般由单位、街道、村委等集体部门开具介绍信,作为证明之一。

  开局1985年初夏,女主年龄不满15岁,但1987年劳动部才发出《关于禁止招用童工的通知》,此前只有个别规定某几个劳动强度大的行业(如矿业)不允许用不满16岁的童工,所以当时女主去做保姆也不算违法。

  另外,保姆之类的工作,多是熟人之间介绍,不算正式招工,当时十五六岁就干活的情况还挺常见的。

  【资料查得可能不全,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就算个私设吧= =】

  撒花就好,红包继续~~~

  第7章 进城,进城!

  翌日。

  陈明珠起了个大早,洗脸刷牙,因时间充裕,她也不想待在家里听李迎春聒噪,便把自己睡过的枕头、床单拆了,去河边洗。

  她要离开村子进城做保姆的消息还没有传开,所以大家都没有问这事。

  原主的发小陈芳芳刚好在,问她:“明珠,听说你昨天在集市遇到你妈了?”

  这话一出,几个妇女都抬眼瞧了过来。

  “真遇到你妈了啊?”有人紧跟着问了一声。

  陈明珠感觉大家的八卦欲非常强烈,心不在焉地答:“嗯,是遇到我妈了。”

  有个妇女说:“你妈也不来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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