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吃软饭登基的扫把星混混11081(1 / 2)

看完原主的生平后,安景之大为震撼。</p>

不知道该说这是个倒霉蛋还是幸运儿。</p>

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就靠着到处打秋风和兄弟的接济过日子。</p>

凭借着脸皮厚,居然还能娶了县里第一首富的女儿。</p>

就这,也只是他传奇人生的起点而已。</p>

凭借着薄情寡义不要脸,遇到危机毫不留情地把岳父跟妻子抛下,独自跑路了。</p>

跑路后。运气还特别好,又跟了一个乱世中的贼头子,对方还恰好非常赏识他。</p>

赏识到最后,自己的兵马全都交给了原主,就连他自己的儿子都托给原主。</p>

于是原主就这样凭借着嘴甜能说会道会拍马屁,不劳而获,无功受禄。</p>

偏偏在转移的时候又碰上了命运没死掉的岳父跟妻子。</p>

花言巧语又把两人骗上了他的团队,使劲地榨干岳父的金银和粮食。</p>

身为开叶县的首富,沈郸能做到首富这个位置上肯定少不了到处打点孝敬。</p>

人家不见得给他多少情面,但沈郸知道的事情肯定比原主这个无所事事的混混多。</p>

沈郸已经知道是自己瞎了眼下错了注,但是车已经开了,他们根本没办法下车,下车的话,这个黑心女婿肯定会偷偷把他们都杀了。</p>

没办法,他只能忍辱负重,一点一点地往外表现着自己的价值。</p>

不再像之前刚成婚后对原主那样大力支持撒银子找关系了。</p>

反正就是像牙膏一样,原主问一点他就挤一点,原主不问他也装傻。</p>

而且从来不会单独离开团队,如果离开了,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p>

沈郸的价值对于原主来说越来越少,却还占着他岳父和妻子的名头。</p>

如果不是因为起家时的经营都是由沈郸支持,如果他要害了沈郸休了妻子身边的老兄弟绝对会跟他闹翻脸,这对原主来说得不偿失,他最严重的就是他身边的这群老兄弟。</p>

而且他对外从来都是义薄云天,肝胆相照,十分讲义气的形象,怎么可能会做这种薄情寡义的事来破坏自己的形象。</p>

所以沈郸跟他的女儿就这么跟着原主一路逃窜。</p>

没错,就是逃窜。</p>

原主只会一张嘴巴拉巴拉,其实啥能力都没。</p>

不是被朝廷兵马撵着跑,就是被其他起义军追。</p>

今天投靠这家,明天投靠那家。</p>

反正靠谁谁死。</p>

运气好的点在于不管他去投靠谁,人家碍于他的好名声都会装模作样地把他收下。</p>

但无一例外,最后都会被他的演技所折服,临终前会把手下势力和家人都托给他。</p>

就这样,原主免费地收了一波又一波的兵马。</p>

到处忽悠人,给手下人画饼,成功地把所有人都克死,成为当世数一数二的大势力之一。</p>

然后他就不再愿意像以前那样没脸没皮的,今天投这张明天改投那家了。</p>

他决定自立为王,割据称霸,夜夜歌舞升平。</p>

然后他的运气也到此为止。</p>

他手底下的人马太过杂乱,双方之间可能之前还是敌对的仇家。</p>

如果他愿意分几分心思出来,凭他那能说会道的本事,肯定能让所有人都化干戈为玉帛,但他已经被眼前的全是迷了眼。</p>

现在轮到别人哄他,给他说好话,而不是他伏小作低去哄人。</p>

他不耐烦管手底下的事,但凡有发生争吵就各打一板。</p>

手底下越来越乱,士兵之间不能互相信任,在战场上又怎么可能会胜利。</p>

他越来越不得人心,地盘越来越少。</p>

等他反应过来后也已经晚了。</p>

作为一个本来就没什么骨气的人,即将被打败之时,他毫不犹豫地举白旗投降。</p>

原本想要效仿之前直接投靠别人,让人家把他收编了,最起码还能自在地活着。</p>

可他已经当过王,而且还活着有两股势力都觉得他这个人不吉利,靠谁想死。</p>

表面上同意了他的投靠,实则暗地里把他的手下全部打散,编入其他地方。</p>

原主也被找机会处死了。</p>

沈郸早就看明白其中的关系,但他从来未提醒过提醒什么这样一个黑心肝的女婿早点死了好。</p>

原主的人都知道,原主不看重他的岳父跟妻子,所以也没有人追究他们。</p>

还装模作样地赏赐了一些东西,安抚沈郸父女俩,大家都知道原主的死因,但都默契地闭口不言。</p>

安景之摇头:“咎由自取啊。”</p>

如果没有把沈郸父女俩得罪,没有再有一点小成就,就迫不及待地纳妾,还不自量力地学皇帝选秀,又怎么会落于那种下场?</p>

不过这人的运气确实是好得让人惊奇。</p>

安景之问:“小七,这人该不会是什么气运之子吧?”</p>

小七:“算是半个吧。”</p>

“还有半个的?那另外半个是谁?”</p>

小七:“沈献仪。”</p>

“沈献仪?他的妻子?”</p>

小七:“为了让沈郸把女儿嫁给他,他找了道士说沈献仪有母仪天下之相,还真让他歪打正着了。”</p>

安景之道:“所以,如果不是自己作死,疏远了沈献仪父女俩,这天下还真能被他打下。”</p>

时也,命也。</p>

安景之所处时间线是结婚三个月后,沈郸帮忙运作,给了原主一个捕头的职位。</p>

拿了捕头职位之后,原主跟之前还是一样,整天在街上溜溜达达,不同的是,有了这身衣服更加光明正大,四处闲逛。</p>

“大哥,这是我给你特意留烧鸡,拿回去跟嫂子尝尝。”通过一个卖烧鸡的铺子,铺子里的卞天磊立刻出来叫住安景之热情说道。</p>

安景之毫不客气地接过闻了闻,“香!”竖了一个大拇指道:“弟妹这手艺,你小子享福了。”</p>

卞天磊嘿嘿一笑,“哪里比得上大哥你呀。”</p>

“大哥,自从你当上捕头,后来兄弟铺子里捣乱的人都没了,咱兄弟都享你的福了。”</p>

安景之左手提着烧鸡,右手不客气地摆了摆说道:“这有什么,从前是大哥没本事,所以要靠兄弟几个。接济大哥有本事了肯定得照顾照顾我这些老兄弟。”</p>

他拍了拍胸脯道:“要是有谁敢找你们麻烦,尽管跟大哥招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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