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范仲淹与范雎6(1 / 2)

这年的除夕,没有三十。

腊月二十九,隔壁老陈媳妇在秦家院子,满院子嚎哭、打滚、泼妇骂街。

奚名茗面无表情关上堂屋大门,把院子留给老陈媳妇尽情发挥。

“舅妈,我饿了,咱们吃饭吧。”

团圆年饭怎么能因个外人,轻易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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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要能解决问题,还要公检法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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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过年,隔壁老陈还处在羁押期。

警方解释可能的判罚,秦家野连同秦家舅舅,双双震惊,呆立在原地。

良久,两人心慌咨询,“一定……要这么重吗?真不知道啊。咱们家不告了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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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行。

此乃刑事案件,当公检法是你家大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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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秦家父子试探发问,如果愿意出具“谅解书”,老陈能否轻判?

老陈媳妇还想继续撒泼,要求无罪释放老陈。

老警察黑着脸,“你是不是想和你家老陈一起被关进去?别以为秦家不报警,我们不知道过年期间你一直人家家里在闹腾!寻衅滋事罪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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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上学上学,该卖肉卖肉。

公检法流程不慢。

本案案情清晰,证据确凿,嫌疑人供认不讳,经当地派出所侦办,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

陈某犯盗窃罪,且多次入户盗窃,数额巨大,考虑其认罪态度良好,获当事人谅解,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附带相应赔偿,一分不少。

整个街道的人集体被吓傻,谁也没想到偷几辆自行车判这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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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偷到人家家里了。”

“老陈就是看不得老秦家生意好。你说这事,老秦也没想到判这么重。老秦连带老秦家那仙女似的外甥女,还给老陈求情说不告了呢。有啥用?人家法院讲法不讲情呐。”

家里有上大学儿子的一位街坊,把儿子在家里做的科普拿出来和大家分享:“老陈这是刑事案件。不像民事诉讼,可以因为原告谅解而撤诉。”

“那可不。老秦讲情,法不讲情。听我三舅姥爷家在政府机关上班的小子说,要不是老秦出具谅解书,判五年都有可能。”

“不是不是,我听说,普通自行车没事。是老秦家那个外甥女,她那自行车,是她妈从国外寄过来的。特别贵,美金好几千呢。”

“什么好几千啊,换成咱们的钱,得几万!因为这,老陈才被判的。”

“什么自行车得大几万啊,金子做的?”

“你是不知道,那家伙,秦家外甥女那衣服,那包包鞋子,动不动好几万。你们家小孩喜欢手欠的,可别碰到人家的东西。要弄坏了,把你卖了你也赔不起!”

“不对啊,她外甥女衣服老秦媳妇买的啊。过年那会儿,眼瞅着在咱们街上买的。”

“老秦媳妇买的是老秦媳妇买的,她妈从国外也寄过来不老少,贵着呢。”

“那闺女也是怪啊,就喜欢穿老秦媳妇买的便宜货。”

“你家压箱底的贵重衣服,你舍得每天穿?”

“你说秦家大闺女,在国外干啥呢?这么有钱。”

“她从小就和咱们不一样,长得好,读书也好,二婚还能嫁个有钱人。那家伙……有钱!”

“有钱就好?娃都不管。老秦外甥女多可怜啊,之前在本家,奶奶不爱叔叔不管,遭老罪。要不是老秦,还不知道怎样呢。” “那孩子成绩也好,老秦媳妇话里话外,跟亲闺女没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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