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180(2 / 2)

奚名茗尽量克制,希望对方要么能讲通道理,要么暴躁易激怒,别搞阴损手段浪费彼此宝贵的时间。

“曹先生,两点声明,一项确认。”奚名茗开口道,“第一,我不认识你;第二,我也没兴趣认识你。”

曹公子脸色更难看。

系统在脑海叭叭:【宿主,查过了,这孙子叫曹侯,是秋明集团老董事长大儿子的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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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的话,奚名茗无动于衷。

她继续道:“一项确认——今晚本人收到向上娱乐经纪人袁明博通知,要求赶赴夜色酒吧。出于尚未与公司正式解约,本人担心是表演工作安排,尽快赶到。”

“刚才的情形想来很明确,袁明博并没有演艺工作上的安排。他叫我过来,是要求非演艺工作——陪酒。本人当即决定与向上娱乐解约,并完成口头通知。”

“整个过程,我与曹先生没产生任何交集,更无冲突。”

袁明博心慌意乱,金大腿啊。

在场其他人袁明博毫无办法,顾明媚那不还是手拿把攥?

袁明博倏地起身,快步上前,靠近奚名茗后,他从牙齿缝隙挤出含糊的声音:“顾明媚,你就别叭叭了。不想混了吗?秋明,秋明集团!赶紧给曹公子道歉。”

说完还不忘拼命挤眼睛,脸部扭曲得像是严重中风。

其余几人淡淡瞥向袁明博,他立即切换成讨好笑容,频频弓腰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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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明博自以为熟悉顾明媚,无视种种不同,其他七人不是。

奚名茗的平静,平静到近乎缺乏正常人情绪,实在让人惊异。

她也的确出人意料:“鉴于本人刚才离开夜色酒吧,被七名保安强行带回包厢的行为。曹先生,我正式向你确认——保安限制我离开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出自曹先生授意?”

曹侯抬头,意味深长回答道:“是我。如果你真的聪明,就该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才能平息我的怒火。”

敢情真正的法外狂徒搁这呢。

奚名茗仔细回忆,今天下午与顾家人扯皮随手翻阅的本国《刑法》。

她开口道:“《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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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名茗好心给予一众法外狂徒以解释:“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有两大类,其一…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如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

奚名茗好整以暇:“曹先生,我现在被限制离开酒吧,你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

奚名茗施施然在沙发落座,继续普法工作:“当然,非法拘禁是一种持续行为,时间长短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可影响量刑。”

看一眼时间,出于善意,奚名茗提供建议:“这样吧,鉴于暂时没有对本人造成实质伤害……你们几人道个歉,我可以考虑对今晚的事情闭口不言。”

众人一时之间,眼珠子差点蹦出眼眶。

这姑娘……怕不是脑子有坑?

你知不知道曹侯亲爷爷叫什么?

“只要我愿意,哪怕是只哈士奇,我也能让它当总统!”

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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