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64(2 / 2)

自此之后,连二就时常逗弄樊重,开开他的玩笑或者在他面前耍耍小孩子脾气,好像上了瘾那样有点一发不可收拾的味道。比如大半夜的嚷着要吃烤红薯,让樊重上街替他买;或者嫌轿子作者累非要樊重背他回来;再或者心血来潮让厨房做全蟹宴,结果樊重挑蟹肉挑的手指头都肿了,细细白白嫩嫩的蟹肉堆在小勺里,连二就那么「啊呜」一口下去,不带一点心疼。最过分的一次就说要吃那种烧饼,还要狮子大开口要十个,也不管自己吃不吃得下,可怜樊重隔夜就守在那摊子前,就等第一炉出锅。

一开始樊重也吃不消他那些无理的要求,但是几次下来,也就习惯了,再过几次就不当回事了。就觉得爷虽然比自己大了几岁,但每次这样都像个耍性子闹脾气的小孩子一样,樊重憨厚老实而且本来就很喜欢小孩,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周围邻居家的孩子个个都喜欢找他玩,于是恼过几次之后发现只要把这个时候的爷当个小孩子对待,那么再无理取闹的要求也变得顺理成章。

渐渐地,樊重发现爷似乎和自己亲近了许多,爷在自己面前也不再总是板着一张脸,嘴角微微带着笑,搭上眉眼那点媚,这个模样好看极了。每每这时,樊重也就不再埋怨爷偶尔的逗弄和刁难,还会觉得,能跟在爷身边,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假如不用抄账本的话。

樊重还是很讨厌这个事情,虽然抄了半个月,手指头灵活了,字也端正了,但是为了能让字看起来好看一点,就不得不放慢速度,于是堆在那里的账本几乎没有减少的样子。

他几次想和连二说,能不能不要再抄下去了?就算把那些账本都抄完了,他也没办法练成连二那一手俊秀端庄的字迹。小时候练字的时候夫子就说了,这字就和人一样,他长得憨憨实实的,他写出来的字也方方正正看起来规规矩矩的,哪里像连二,人好看,字也好看……

想到连二的字,就不禁想到连二坐在书房里写字的模样……他在家里总是穿颜色很素的长衫,头发用个雕着朵莲花的红木簪子挽着,阳光从窗户里透进来,落在他五官精致的脸上,有种宁静恬然的感觉。他手指修长,握笔的样子也好看,时不时停下来,用笔杆轻碰下唇,微蹙起清眉思考的样子,就像个满腹诗书附庸风雅的斯文人。

樊重想到这里,停下来,甩甩脑袋希望借此把自己脑海里的画面扫去。自己怎么把自己的爷给记得那么牢呢,而且脑海里浮起那个画面时心就「咚咚」地跳,樊重抬手去摸胸口,自己不会害怕爷到了一想起爷的事就紧张心跳了吧?

樊重不敢再胡思乱想了,埋头继续抄账本。

「奇怪……」

樊重一边抄,一边自言自语,「怎么不见了冰纨这种细绢?」

冰纨就如其名,细洁雪白,素色如冰,夏日之时被之身上轻薄而浮凉,但是问题就在于它的素色,所以那些大户人家的夫人小姐可能更倾向于颜色更为丰富的毫州轻容纱。从账本上进出货也能看出来,冰纨的销路一直不太好,囤积了很久,清货之后就再没有进过。

难怪自己抄到后面不见了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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