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要回抚恤费1(1 / 2)

  小婶一把鼻涕一把泪,沈兰只觉得好笑,“小婶,你说得比唱得好听,你让大伙看看,弟弟妹妹们穿的是什么,而我又穿的的是什么。我的弟弟妹妹们每天吃的是什么,而我吃的又是什么?”

  沈兰也不顾着遮丑,把两位叔伯的行为倒豆子般说出来。

  除了有外人在,从来不让沈兰上桌,饭食就是一天一个红薯,或者一个苞谷之类的。原主是个软弱的,不会反抗,也不嫉妒为啥叔伯家的孩子吃得比她多,拿着红薯,老老实实切成三截,一截早上吃,一截中午吃,一截晚上吃。

  沈兰做得比老黄牛还多,吃得比麻雀还少,可是她的退让,换来了叔伯们的步步紧逼。

  沈兰捧出一本发黄的旧书,小沈兰为了识字,在这本旧书的空白地方记了账,每天吃的,一般也就一个小红署和或者一个苞谷之类的。其中某日,还多写了两句,说是小叔的生日,不知道会不会有更多的吃的。

  结果,她仍是一个小红薯,小沈兰写道:“真羡慕弟弟妹妹,他们有爸妈,所以他们有新衣,有好吃的,我得知足常乐。”

  沈兰算了一笔账,每天一个小红薯,或者一个苞谷,就算一个有半斤,八年下来,也就八十多元。

  沈兰自己能赚钱,十二岁起,就跟着一起上工,从三分工起,到现在也是拿八分工的人了。她赚到的,远不止这八十多元。

  至于穿的,那就更没花叔伯家的钱。她身上这件,还是林婶看她可怜,给的一件旧衣服。

  胡大队长听得都脸红脖子粗,“沈文昌、沈文清,你们就是这样对待烈士的女儿的?”

  乡邻们议论纷纷。

  沈文清眼见势头不对,当即大哭:“二哥,是我对不起你,这些年忙工作,没顾好咱侄女。胡大队长,你放心,我一定把钱退给沈兰。沈兰这些年在我家吃的用的,就不用她还了。只是您也知道,农村哪家能一下子拿出二百五十元,不如我给沈兰写个借条?”

  沈文昌还想嘴硬,“大队长,把钱退给她,我不是白养她这么多年?大柱相看了姑娘,人家要凤凰牌单车,我家的钱都凑了买单车了,哪里还有钱?”

  沈文清也就说得好听,说什么打借条,还不是想着等胡大队长一走,沈兰没了靠山,就能一直拖着。

  他会哭,沈兰也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大伯、叔叔,你们这是想饿死做侄女的呀!可怜我爸妈过得早,没人管!”

  沈兰这话一出,林婶第一个不干,“沈兰,今天大队长在这里,我们都在这,不会不管你的。”

  胡大队长也很赞成,烈士的子女被欺负成这样,被公社知道,他也没好果子吃,大队的先进也得保不住。

  胡大队长叫来记分员小李同志,让他算算沈兰今年上了多少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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