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民的选择22(1 / 2)

   而租下来的田地还要交一半的田租给地主,三十税一都交不起的赋税,二分之一的田租又怎么可能交得起!

   要想彻底逃脱赋税,当然也有另一条路——卖身为奴,将赋税转移到主人身上。

   汉律规定,豪强贵族家奴仆的人头税是普通庶民的两倍,由作为主人的地主支付,相当于地主买断了奴仆从事农业活动的劳动力,这制度设置的初心应该是为了限制豪强控制人口的数量,但······

   汉代人头税的赋税政策,从根本上说,是鼓励越少的人占领更多的土地的。

   一份人头税,钱数就是那么多,那他名下三亩地和三十亩地相比,自然是三十亩地留下的产出更多。

   田税越低越有利于土地集中到一个人手中,于是土地兼并的主观意愿便达成了。

   而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兼并的客观条件也从一开始就没有障碍。

   因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和阶梯形的地理条件,中国本来就是旱涝等自然灾害非常频繁的国家,即便是后世那样发达的农业灌溉和排涝水平,洪水干旱甚至蝗灾也都不时发生。

   在古代,三年中有一年是荒年是非常正常的,相反,三年连年丰收才是不可能的事,这是古代劳动人民千年农耕生活与自然博弈总结出来的规律。

   对于农民来说,荒年就必须通过储蓄的粮食度过,那家庭两年丰收的积蓄就全部没有了。

   一般情况下,皇帝会对发生灾害的地区进行赋税的减免。但只减田税只会便宜了地主,而田税低的情况下的人头税,又是国家经济来源的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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