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2 / 2)

  他朝我扑来。

  他的动作凶猛而迅捷,带着某种毫无迟疑的自信。这非常美丽,非常耀眼。乡亲们,我真心觉得他是特别的。我是真的沉迷于被他狠狠击倒。

  动起来的蝙蝠侠才是好蝙蝠侠。来哥谭前,我根本不懂为什么有人会怕这么一个明显就是人类的都市传说,来这儿之后,我日常调侃那群底层反派每天要换几条裤子。

  而我?

  ……我为他目眩神迷。

  一拳,两拳!我眼冒金星,摇摇欲坠。但这还不够,他知道我有多顽强。

  然后?

  三角绞。

  乡亲们。我现在宣布蝙蝠侠正是世上最有服务精神的爱抖露…哦不,超级英雄,还来得及吗?

  我是真的爱他……

  我倒到了他的腹肌上,陷入了甜蜜无边的假寐。我呼吸着他制服上那奇妙的血锈味儿…满足,这是满足。我的大脑感到无穷的快乐,我……

  他应该是抱起了我,那动作温柔的和我亲叔叔差不多。

  我会一辈子粉他的。我永远都不会离开哥谭!

  贝儿·弗莱迪,永远年轻!永不放弃!永远挨揍!

  好耶!

  第3章

  3-没揍

  但我不敢也不想就这么被他拎回去。我不知道蝙蝠侠准备带我去哪儿,如果是回阿卡姆倒还好说,往常他抓住我以后也都会把我送进那里。我一般会很给面子的待上几天,然后再找机会溜走。

  我害怕他会带我去他的秘密基地。那个全哥谭都知道他肯定有,我的同好们又都很想知道在哪儿,以便一起去开Party的秘密基地——可我不想去,更不想知道那在哪儿。

  我觉得作为一个粉丝,应该自觉远离爱豆…哦哦,不是,作为一个反派,我应该离超级英雄们的生活远一些。我不是他的朋友,也不想当他的朋友。我不应该试图了解他,那会变成赛琳娜那样的。她爱上了他。

  那让猫女变得犹豫而踌躇,尽管她绝大部分时间都很享受她与蝙蝠你追我赶的快乐游戏,但我知道,她担心他。

  我不想变成又一个担心蝙蝠侠的人。我只想用脸亲吻他的拳头。

  于是我溜了,再次作弊,将整个身子都变成一道幻影。我知道这样说你们恐怕很难理解,但——想象一下,放轻身体,把自己当成一朵云,一个不存在重量与实体的虚空投影,对,就当自己睡着了…

  我消失了。准确点说,我从蝙蝠车的后座‘沉’入了地底,在土地中飘了好一阵儿,这才再次冒头。我长叹一声,知道自己又被蝙蝠抓住了马脚。我能感觉到,他已越来越熟悉我的诸多能力。尽管我有意隐藏,但研究得多了,他总能想出一套更迅捷,也更模式化的对付我的办法。

  这让我感到悲伤。有时我似乎也能体会到小丑的艰辛。他也很怕被蝙蝠摸透,很怕自己变成一个没意思的旧玩具。我倒说不上怕,但我还是更喜欢这些英雄们临阵迸发出的奇思妙想。我热爱他们突发奇招,给我带来全新而陌生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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