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2 / 2)

  蝙蝠侠…他是不同的。

  咳咳,好了,请你们别吐槽我。也别问我:到底是杰森更不同,还是蝙蝠更不同啊,贝儿。我倒不是真会因此而不好意思,我是真的不知该怎么回答。

  他们对我而言都很不一样。我之前也隐约提过,我去过星城,也在大都会待过一些日子。我也会被绿箭射穿过臂膀——那感觉非常不差,虽然我不会劝你们也来试试……但实话实说,被箭插/中的感觉,那和被拳头揍一点也不一样。

  我也挺喜欢绿箭的。但他就是没有布鲁斯特别。这么说吧,这两个月内我和杰森见过不止一次,他好像是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他老爸恨不得掀起哥谭的每块儿地砖也想找到我,但我却只乐意见他——我们又聊了些别的,比如他喜欢的球队,比如我爱看的电视剧。杰森向我推荐了不少好书,每当他发现我也读过他喜欢的某本冷门神作,那模样简直闪闪发光。

  咳。

  总之我放纵自己,和他成了一对好友。大概吧,我不敢确定他是怎么看待这事的。但我单方面觉得我们也算是混熟了。毫无疑问,他已经成了我叔叔以外最了解我的人,但怎么说呢……

  他认不出我来。

  这很正常,我也并没期待自己能被他给认出来。真的。他更熟悉,也更喜欢的还是我妈咪的那张可爱脸蛋,当我变成一个身高快有两米,说话也粗里粗气的壮汉时——我怎么能强求他认出我呢?

  但蝙蝠侠就能。

  这很可怕,真的。蝙蝠侠——蝙蝠侠仿佛真的具有某种魔力。我也曾在某个夜晚,变成一只小小的蝙蝠前去偷窥他…我看着那个蓝眼睛的男人,看着他摘下蝙蝠面具后的模样,看着那张英俊的脸…

  我觉得这很不可思议。

  我曾真心以为,他的那身铠甲,那件披风,乃至那张蝙蝠面具——那应该是长在他身上的。

  哎呀,请你们不要笑我缺少常识。我知道你们人类没法像我是的与‘衣服’密不可分。我这么说,是想营造出一种更文学些的气氛。你们大致理解一下,总之,我曾以为他的私人生活也是‘蝙蝠侠式’的。

  但并不是。

  …我很意外,真的。原来他也会被家中长辈打趣,偷偷露出无奈的表情;原来他也会笑着抚摸孩子的头,被拍开手也不生气;原来他也会在某个闲散的午后,晒着太阳偎在椅子里睡着。

  原来他当真是个凡人,

  实话实说,这吓到我了。

  这和我预想中的很不一样。所以那天我很不好受。

  这不是说他让我失望了,恰恰相反。他柔软的那面令我很是受用,他变得更迷人了。要不是赛琳娜已痛苦的爱上了他,我甚至会忍不住想假装自己对他有那方面的欲/情——虽然我真的很难爱上谁,但我可以假装。

  我觉得他更有价值了。各位。我更钦佩他了…而我难过的原因就是这个。那天我就意识到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