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爱恨情仇100(2 / 2)

然后他就开始了对孙媛媛的猛烈攻势。

鄂朝辉从小就知道自己魅力过人。别相信什么帅哥都帅而不自知。帅哥从小就是在别人的赞叹中长大的,他们不仅知道自己帅,而且帅得理所当然,毫不掩饰,更不会像个暴发户一样到处炫耀。他们的自信与生俱来。鄂朝辉不认为拿下孙媛媛有多困难。可他却发现,大学和中学不一样。

在中学,长得帅有人爱,学习好有人爱,会打球有人爱,弹吉他有人爱。只要你有所长,就会有人爱。恰巧,以上所有,鄂朝辉都擅长。所以他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

可到了大学,很难讲人是变复杂了还是变简单了。因为你只要穷,基本上就没什么人爱了。

有钱人和穷人在一个地方学习,仅仅是他们恰巧在一处,并不代表他们身处同一世界。

孙媛媛的身上,有鄂朝辉无法企及的高傲。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他从未见过的雍容。那是只有有钱人家才能透露出来的坚定。和他那小家子气的自信不一样,在孙媛媛身上,鄂朝辉看到了一个词——掌控。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她不会被一些无聊的小事打动。她毫无破绽,廉价的魅力无法让她的内心掀起一丝涟漪。孙媛媛对鄂朝辉的追求,就像人在看一只亮肚皮的小狗一样。也许她会感动,但她不会接受和一只狗平起平坐。

鄂朝辉的追求并不轻松。他可不仅仅是亮肚皮,他觉得自己简直是一个低三下四的舔狗。从来都是别人低三下四地追他,真是风水轮流转,他现在居然沦落到追别人。他想着以前女孩子们是怎么追求他的,并把这一套用在了追孙媛媛身上。可孙媛媛连看都不看一眼,还觉得有些厌烦。

鄂朝辉早就想放弃,这么丢人的事老子居然干了这么久。可无奈,他的牛逼已经吹出去了,全寝室都知道他在孙媛媛面前搔首弄姿,这要不有点成就,他得被这帮孙子嘲笑到毕业。

大二那年,他在孙媛媛面前吹牛逼,却发现孙媛媛对此有了一点反应。他从此发现孙媛媛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了。他确实低估了孙媛媛,她根本就不在乎男生给她送早餐弹吉他摆蜡烛单膝跪地告白什么的无聊玩意。她喜欢的是男人的抱负和情怀。

从那之后他上道了,他开始去图书馆查阅资料,参加讲座。大二,他有了一个奇妙的灵感,他说他要创业,要进军互联网产业。孙媛媛听了他的想法,眼神都变亮了。那个天才般的想法,让孙媛媛如痴如醉,马上就接受了鄂朝辉的追求。还要出钱给鄂朝辉创业。

鄂朝辉自己都没想到,只是说来哄女人开心的话,居然让他不仅抱得美人归,还有了一笔飞来横财。他当时根本就没想真的创业,可既然有人给钱,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反正现在人弄到手,全校男生都对他刮目相看,已经达到目的。接下来他随便做点生意,实在不行就分手。

可想不到的是,自己居然有一些天赋。很快,这种爱情过家家,变成了真正的创业,他也很快被冠上商业奇才的称号。人生就是这样,有些人把创业当人生理想,最后倾家荡产;有些人把创业当空手套白狼,却数钱到手软。

鄂朝辉的快速成功让其本身就自信满满的人格更加狂妄自大。他感觉终于摆脱了追求孙媛媛时的那种劣等感。他又变回了那个自信满满、自视甚高的男人。

可孙媛媛却令他不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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