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金鱼的日记_分节阅读_第25节(2 / 2)

  就这样,斯塔克先生上了玛丽夫人的特别关注名单,还牵连到了整个宿舍。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有一种莫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大学生活会不怎么平静。

  相处了一天,是的,只相处了一天,我就了解到了两位舍友的与众不同之处。

  谢尔顿是个比我还手残、更手残、开工具箱都开不下来的生活白痴。而另外一个舍友,斯塔克,比谢尔顿更差劲,他不仅生活难自理,还懒。

  不过有一点令我比较意外,斯塔克非常有自知之明,所以他一直致力于将生活不能自理和懒这两个缺点,变成人生进步的动力。

  斯塔克和我们三个也不同系,他是电子工程系的。目标是做出一个能替他把除了思考和泡妹子之外,所有事情都做了的人工智能。

  反正这是我对他们两个的第一印象。

  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我才知道,像斯潘塞这么可爱的天才,到底有多稀缺。

  先说斯塔克吧。

  这人明明比我和斯潘塞年龄大,却仍然叛逆的好像是个中二没毕业的小学生。

  上课只挑自己喜欢的上,喜欢挑着眉、抱着肩睥睨别人,还总是和谢尔顿两个出门去撩妹儿,失败了就回来偷偷喝啤酒。并感叹现在的女生一点都不看重内涵。

  呵。

  我无比庆幸自己坚持与斯潘塞报考一所大学的决定,不然让小白兔斯潘塞和这两个满脑子黄色废料的家伙待在一起,还不知道会把斯潘塞变成什么样子呢。

  斯塔克曾经出于某种原因抱怨自己本来是要进麻省理工的,那里交通方便,距离他家近点,只是不知道怎么就到加州理工来了。

  后来在领略了麻省理工和加州理工十年如一日的彼此不和后,他很快就不再提这个话题,转而开始和谢尔顿两个讨论,说他们两个不是来上大学的,而是来带孩子的。

  不用想,这里的孩子特指我和斯潘塞。

  是谁喊他起床,是谁帮他记课表,是谁帮他带饭?

  反正不会是精明的谢尔顿。

  哎,心累。

  我和斯潘塞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要承担照顾一个巨婴重大责任,简直头发都要愁白了。

  如果一般人这么作,我们才不会去管,哪怕不揍他一顿,至少也会置之不理。

  这一切只是为了玛莉亚夫人。

  玛莉亚夫人就是托尼的母亲。

  还是入学的那一天,我和斯潘塞是结伴从拉斯维加斯坐飞机来到了洛杉矶机场,没让家里人送。虽然我们年龄尚未成年,但都出来念大学了,总不能还是事事靠着家长。

  结果出了机场后,错误预估了交通情况,根本坐不到拥挤的公交,也拦不到永远都在路上飞驰的出租车。

  眼看就要错过时间的时候,刚好遇到了已经送完托尼,正返程的斯塔克夫妇。

  他们似乎认出了我们是加州理工的学生,特意开车把我们两个送到了学校。尽管他们并不知道我和斯潘塞就是他们儿子的室友,但是一路上他们的态度非常友善温柔。

  斯塔克夫妇是十分有教养、很温和也非常善良的一对夫妻。特别是玛莉亚夫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戴安娜的知性聪慧和露西娅的精明能干。

  而夫妻两人话里话外透出的对儿子的担忧,让我们后来无法对托尼置之不理,恶声恶气。

  到现在,我只能感叹,幸好斯塔克夫妇这么好的家教,养不出什么坏小孩。熟悉了解之后,就发现托尼虽然嘴巴贱了点,人,还是不错的。

  再说谢尔顿。

  谢尔顿是个十分精明的人。

  这里的精明并不是用来形容他处理事情的手段,而是用来形容他的性格。

  处事手段精明,应该是露西娅那样的,工作顺利,能力得到众人认可,社交圈子每天都会扩大,遇到困难知道该找什么人去解决,就连挑保姆,挑的也都是能干省心品性上佳的。

  而性格精明,就不是这种样子了。

  宿舍里四间卧室其实差不多,但是谢尔顿根据他那一套阳光普照率、通风效果、距离功能性场所距离等等评估数据的理论,态度坚决的霸占了朝南左侧的那间房。

  还有客厅里最适合吹空调的书桌座椅位置,最方便的书架、抽屉等等等等。

  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头疼。

  大清早的,我觉得到食堂买一份美味的早餐,吃完后再漫步回宿舍,把斯潘塞的早餐带给他就足够了,不必为难自己非要去考虑那些令人头痛的事情。

  感觉自己这两年,沧桑了许多。

  显然,人生阅历带来的,不仅仅是成长,还有沧桑啊。

第28章 第二十二篇日记(上)

  1996年10月26日 天气阴

  在被FBI踢门进宿舍的时候,我是懵逼的。

  今天是双休日,斯潘塞在图书馆查点资料,顺便会带晚饭回来。

  托尼在他的实验室里捣鼓他的梦想。是的,他的实验室,斯塔克先生捐了两座实验楼给学校,然后其中一间实验室就默认是托尼在学校的‘专属实验室’了。谢尔顿和斯潘塞会去那里也做做自己的实验,不过代价就是要偶尔帮托尼的忙。

  我对数理方面的东西兴趣不大,只是偶尔会帮他们翻翻专业书籍,这几个懒鬼虽然多学一门语言并不费事,但是他们显然更喜欢把时间花费在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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