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金鱼的日记_分节阅读_第54节(2 / 2)

  检验小组负责‘毙掉’众多科研人员的‘作品’,这种事情对于实验室里那些费尽心血研究出来的产品却要被人腰斩的研究员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打击,所以他们对检验小组有着天生的不信任和厌恶感。

  因此,想要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下去,检验小组的组长就一定要是个在公司里说的上话的实权者,可是检验小组本身对于研发产品并不是特别擅长,因此就业绩来说,似乎完全不是科研实验室的对手。

  但好在,检验小组的组长虽然很年轻,却有足够的话语权,除了他本身的能力足够之外,更因为他的身份。

  他叫做彼得·贝肖普。不错,科研实验室领头者、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沃尔特先生的儿子。

  小贝肖普先生不需要多做什么,他只要管住他老爸,就能管住整个实验室了。

  而老贝肖普先生则是个二十四孝老爸,儿子说要去太阳,他绝对不造火箭去月亮的那种。

  小贝肖普先生脾气其实还不错,不过大概是因为才二十二岁的原因,所以个性中带着的一些叛逆好像还遗留着,因此……上班并不是很积极,经常迟到早退,很有富二代、公司少东家的风范。

  但是在公司里,我最熟悉的人却是他。

  因为他是我的面试官。

  或者说的不好听点,我是他安插在公司里的小间谍,在他不在的时候,需要帮他看住他老爸,别又搞出什么麻烦出来。

  “我必须承认我那个老爸是个绝顶的科研人员,但是他最近几年走的路越来越偏,他开始研究一些‘边缘科学’,比如灵魂沟通、时空穿越、死人复活诸如此类的。”

  “而这种思路在一家资金雄厚、设备齐全的公司实验室里是十分危险的,你不知道他在实验室中攀科技树的时候会带出来什么后遗症,那间实验室中最后诞生的到底是幸福进步,还是恐惧灾难。”

  “事实上,实验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不可控的,我老爸带领着他那般助理最后到底会研制出什么、研制出的东西会造成什么影响,我想他自己可能都迷迷糊糊不知道。”

  彼得·贝肖普先生说这些话的时候一脸正经严肃,当时听的我一脸懵逼。

  真的有这么危险吗?我实在分不清他是在说笑还是在认真向我阐述他的观念,并告诉我,我这个间谍的工作很重要。

  “小贝肖普先生,你的意思是,我要紧盯贝肖普先生?”我曾经这么问过他。

  “是的,你一定要紧紧盯着。我知道,你进公司就是为了学习如何研制开发新药物,这点我老爸是行家,如果你做的好,我可以在暑假的时候继续雇佣你,并把你调入我老爸的科研组,在他那里你可以学会很多东西。”

  “但是,我只是个普通的寒假实习生,你觉得我能看得住贝肖普先生?”想一下,我连科研实验室都进不去,更别说看住公司董事长不要胡乱研发什么危险物品了。

  “诺曼·奥尔德里奇先生,你觉得我为什么顶着巨大压力招一个刚刚十六岁的寒假实习生?因为你出身名校,是实打实的天才?不,这个世界上天才能多,但是优秀能超过我或者我父亲的,很少。”小贝肖普先生的表情里带着一种自傲,他继承了父亲的天赋,而且是一个心算速度堪比人形电脑的天才,所以的确有如此自傲的本事:“所以,我只是想找一位比较聪明的人,能在我不在期间,帮我看住我爸而已。整个公司,除了不怕丢掉这份工作的实习生,很少有人能真正反抗我老爸的命令,所以我不得不从公司外边找一个,但是这个人却不能是个只知道搞事的笨蛋,这才是我挑选你的理由。”

  我最后同意了这个古怪的交易,并正式进入泰坦之力公司实习。

  但是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让我觉得,小贝肖普先生危言耸听那么久,大概只是天生幽默?

  他在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苦逼加班的时候,就已经去马尔代夫旅游了,甚至还打越洋电话回来,明面上是关心他那老爸有没有做出什么新的研究成果,实际上,我感觉他就是炫耀炫耀马尔代夫的阳光、沙滩和美人!

  一切为了学习。

  我就当自己一点都不羡慕,并计划如果未来结婚,一定要把马尔代夫从自己度蜜月的计划中剔除出去。

  虽然过程的确有些奇怪,但是我的确在公司之中学到了一些学校里无法学到而老师又无法教授的东西。

  研发新药到底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创新理论的构建,需要哪些方面的解析以及如何使用现实实验进行理论验证等等等等。

  收获很大,但是如果只是待在检测组,并不值得我牺牲暑假的时间,可科研实验室里的一切又有些吸引我。

  所以一时之间,我也无法确定自己是寒假结束就离开,还是签署长期实习生合同,定下暑假之约。

  算了,这个问题还是再思考思考。暂时先不忙下结论。

  从公司出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斯潘塞在公司门口等我。

  他并不赞同我来这家公司实习的事情,因为他从我之前几天的描述中感觉到,这家公司的确有些古怪。

  嗯,我倒是觉得,这种感觉只是他最近和吉尔姨夫在一起待得时间长了,真正经历了许多案件,所以有些疑神疑鬼。

  但是他坚持来接我,和我一起回家我并不反对。

  这种事情为什么要反对。

  明明是一件彼此收益的事情。

  拉斯维加斯的晚上其实挺安全的,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个人结伴走挺不错的。

  而且回去的路程刚好我和斯潘塞能好好彼此交流交流。

  其实我们从认识开始,一天之中见面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的情况真的太少了。就像托尼嘲笑的那样,我们两个关系亲密的就像连体婴儿。

  所以猛然从一个常见面的状态到一个不常见面的状态,我和斯潘塞都有些不适应。他来找我或者我去找他,然后一起下班,算是我们顺应习惯、顺应心情做出的理所应当的动作,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到家之后,我们自然是各自回家。

  一般戴安娜已经准备好了斯潘塞的晚餐,她虽然病情加重了,但是还没有到无法自理的情况,所以戴安娜几乎每天都会等斯潘塞一起吃晚饭。

  而我家的新保姆。

  是的,我上大学之后,原来的西班牙裔保姆奥罗拉已经辞职离开了。

  我对这件事并不是十分清楚,听露西娅说,似乎是因为奥罗拉不小心弄坏了尤利的什么作品,她害怕被责罚,所以就自己离开了。

  露西娅对此十分生气,她觉得奥罗拉实在是太没有责任心了,没有任何预兆的辞职,也没有推荐或者与下一任保姆做交接,就这么离开了。

  她甚至亲自去奥罗拉的住所去找过奥罗拉,想弄清楚为什么奥罗拉会离开。然而奥罗拉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一味地不想干了,要辞职。

  匆忙之下,露西娅办法,只好找到中介公司又招了一位保姆,待遇和奥罗拉是一样的。

  这位新保姆名为克拉克·哈特,是一位刚入行不久的白人姑娘,长得挺漂亮的,厨艺一般,不过手脚勤快,对于做家务的事情不用露西娅吩咐,就知道什么时候做,如何做。

  所以,即使露西娅的确不怎么看的中克拉克这位保姆,但是后来却一直都没有更换保姆,而是让克拉克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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