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金鱼的日记_分节阅读_第106节(2 / 2)

  所以直接活捉了雇佣兵头子,打算先从他身上找一些恐怖组织的线索,然后再抛出来充当安抚群众的工具。

  谁知道,原本有意放走用来威胁雇佣兵头子的小鱼小虾,会像是吃错了药一般,直接搞了个大新闻。

  最后星际迷航劫匪终究不敌官方势力,FBI官僚是官僚了点,但是挑选的成员却全都是最顶尖的人才。

  FBI们在这种情况紧急万分的时刻,并没有选择妥协,而是一边沟通交谈拖延时间,一边调动了最强的数名狙击手,打算远距离全部击杀。

  这是个很冒险的决定,比起和劫匪讨价还价这种无功无错的办法,狙击所有劫匪这种方式,太考验运气了,几乎一点差错都不能出,否则不把人质的命放在眼里的帽子肯定就摘不掉了。可是FBI们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考量,依旧这么选择了。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劫匪们原本是顶尖的雇佣兵,刀口舔血的生活早就过习惯了,却依旧输了。

  一共六人的小队,全部被一枪毙命。

  劫匪们在挑选站位的时候,是不可能轻易暴露在狙/击/枪口之下的,他们不是白痴。但架不住为了控制现场的人质,必须走来走去。而他们虽然毁去了漫展大厅所有的监控摄像头,却经验不足,不知道许多来参加漫展的动漫爱好者是有自己的摄影设备的,这些设备并没有关闭,所以FBI清晰的掌握了劫匪的位置,并在谈判专家刻意的引导之下,六个人的站位出现了一瞬间的破绽。

  除了我和斯潘塞这种原本对流程就很熟悉又了解内情的人之外,其他的人质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发现恐怖分子已经全都倒在了血泊之中。

  而恐惧到麻木的时候,他们也不会再尖叫和惊慌失措,我曾在日记上写道:现场就宛如寂静的墓地一般无声,所有的人就这么呆呆的看着前一秒还在耀武扬威的劫匪。

  事后,这次全员被击毙的佣兵小队被媒体称为‘星际迷航’恐怖小队,而案子本身因为劫匪和当红漫画星际迷航有不浅的关系,也彻底闻名全国。

  而去年,我和斯潘塞就直接去了一个十分先进的世界。

  然后在一艘外星人的宇宙探险船上待了七天。七天时间太短了,刚够斯潘塞学习一些物理理论,还没来得及做其他事情,就又返回了我们的世界。

  这次意外的星际旅行,恰好和之前的案件又有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联系。

  也就是说,我们会遇上一些案件,而这些案件中的某个要素,将是我们在穿越后也会遇到的。

  我不知道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命中注定,但总的来说,心中多少还是有些不喜欢这种事情发生的。

  所以,今年越临近斯潘塞的生日,斯潘塞越有些提心吊胆。

  因为这一年以来,我和斯潘塞还没遇到什么和自己有关的案件。

  斯潘塞还没正式到BAU上班,他还有为期六个月的FBI培训课程要上。所以,我们这一年的确平平安安的,什么案件都没有遇到。

  我和斯潘塞是今年七月份一起毕业的。

  毕业之后,斯潘塞参加了九月的FBI人才选拔考试,即使他的枪术在经过真正王牌特工的调/教之后依旧毫无进步烂得要死,体能等实践考核只能说是勉勉强强能完成,但是FBI还是破例录用他做了高级特别探员。毕竟,像斯潘塞这种拥有三个博士学位、两个硕士学位、智商高达187、并且对犯罪心理了解相当深的天才,FBI不会没眼力到将这样的人往外推。

  而我则开始筹备属于自己的实验室。

  嗯,我找到了投资人。

  实际上,两年前我开始研发的一种被斯潘塞命名为‘焕发’的药物已经快接近成品了,要找投资人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而且这种药物的功效在于‘修复细胞损伤’,是非常受欢迎的药物类型,准确来说,应该是各大药物公司抢着投资才对。

  这种情况下,我当然不会找外人投资。

  托尼以个人名义和哈罗德这个低调的富豪联合注资创办了一家药物公司,前期公司没有具体的经营项目,我建起来的实验室将是唯一的资产。等后期我的药品开发完毕准备投入市场时,再构建其他的功能性部门开始盈利性经营。

  所以在斯潘塞进入FBI学院开始培训时,我也搬到了匡提科,我们两人在附近‘合租’了一间公寓。

  除此以外,我还购买了一栋规模比较小的二层办公楼,就在公立图书馆附近,距离公寓和FBI学院都很近。

  房子到手之后,我就寻找专业的建筑公司,开始着手将办公楼改建成实验室。

  再之后就是满世界跑的购买各种仪器。这种事情穿越的时候就已经做过一次了,熟练了不少,倒也不算是一头雾水。

  其实就和最初思考的一样,匡提科是个军事化小镇,周围的居住人口并不多,有时候购物都不方便,并不是什么适宜安家的地方。

  但是好在路况很好,距离华盛顿也不是太远,交通还算方便,这也是斯潘塞没有反对我将实验室建立在这里的原因。

  上周周末我才搞定了所有的事情,有空歇口气,顺便替斯潘塞好好过个生日。

  但是因为前几年的各种事件,斯潘塞似乎对于生日已经有了某种阴影,今天一早起床,和我一起吃完早餐后,就说:“诺曼,今天我们晚上去外面吃吧。”

  我拿着叉子再吃火腿,听到这句思考了一下,问:“你不想举行派对啊?”

  斯潘塞点点头。

  “那好吧,你打算晚餐在哪一家吃?”

  并不是我和斯潘塞厉害到真的把整个匡提科所有的餐馆名字都记了下来,而是匡提科这个地方能吃饭的就只有十二三家,其中还有四五家是什么酒吧、咖啡厅等消遣场所,二家是街边小店,卖热狗汉堡和可乐的那种简易小店。

  “你有什么想吃的么?”斯潘塞问,还顺手捏了捏我的脸颊:“忙了一个多月,你都瘦了。”

  “是你生日哎。”我无奈的蹭了他的手指一下,示意他大清早的别动手动脚:“要不要再请一两个朋友?即使不举行派对了,请几个人吃饭也不错啊,生日总不能冷冷清清的啊。你在学院里应该认识不少同学了吧。”

  斯潘塞顿了顿,然后说:“没什么特别熟的。”

  我盯着他。

  盯了差不多有半分多钟,斯潘塞终于忍不住投降了:“我承认,我在学院里和同学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好。”

  我有些奇怪了。

  斯潘塞小时候的时候,无论是说话表达方式,还是为人处世的姿态,的确不讨人喜欢。说实话,我能和他从小做朋友最后做到床上去,的确有一些所谓的缘分运气在其中。

  而如今的斯潘塞虽然还是无法改变本性之中的特质,变成那种在人群之中挥洒自如的人,但是他也不是那个看着就好欺负的书呆子了。

  所以,为什么还是和同学或者说是同事关系不咸不淡啊。

  斯潘塞似乎是觉察出了我的疑惑,开始解释,不,不能说是解释,只能说是他观察出的某些结论。

  “虽然现在我们都是FBI的学生,但实际上是竞争者关系。表现、考核分数等等将来都是和分配的部门挂钩的。我有些课程成绩很不理想,即使培训了,也没有得到多少提升,而在文化课上的碾压有让其他人觉得太挫败。”斯潘塞说:“最后,高登是我们学院的教授,他对我有些太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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