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金手指呢(2 / 2)

  加上孤狼手段残忍至极,基本上只要钱到位,孤狼什么都可以做。

  孤狼因为经常帮曹家处理善后的事情,对于曹家敌对势力的收买更是没有放在眼里,甚至会二话不说就直接将挑拨离间的人斩杀了,因为此孤狼也被称为曹家最忠心的狗。

  “最忠心的狗”的称谓,对于孤狼来说,不是贬义是赞美。

  但是对于我来说,这样一个常年混在阴沟里面的打手,让我来演这个角色可以,但是让我真正去成为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的!

  谁能不痛恨鸦片?!

  自18世纪初,英国人对华大量输出鸦片后,烟毒就残害了我国两百余年。

  这两百余年,害得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更加是民国时期,中央与军阀各自为政,各路军阀为了争抢地盘,还大势纵容并鼓励种植罂粟。我们不仅被列强欺凌,还被自己人残害意志。

  如今的局面,富的很富,穷的连饭都没有得吃,甚至街头随处都可以看到明码标价自己子女的父母!

  我穿书而来成为了孤狼,却没有延续书中孤狼不同凡响的武功,现在身手就是和普通人一样。

  别说拿枪杀人,让我跟普通打手打一架,都费劲。

  我原本想和曹逸之请辞,让曹家放自己去过普通人的日子,结果再去曹家的路上,发现不少势力想要暗杀自己。

  如果不是自己那几个靠谱的手下,我可能就是一穿书就直接死了!

  人家穿越都有金手指,我除了一个“四大金刚之首”的名头,啥都没有。而且我从收到剧本到剧组开机,我对剧情的走向,也就才看了三分之一,然后就措不及防地就就穿书了!

  我原本饰演的男主曹逸之,是当代最大帮派青头帮的大少爷。

  曹家有两儿一女。

  大少爷曹逸之过早背负家族重担,从小身处于尔虞我诈的环境中,行事冷酷狠厉。如果没有遇到前朝格格金尔若,这一辈子就一直深陷泥潭中。

  二少爷曹冲之性格比较孤僻,上了大学之后,常年看不到人影。

  家中最小的小姐曹慕青,现在才十五岁,就读南都中学。因为是家里头唯一的女儿,又是最小的那一个,从小被宠得十分霸道且不讲理,很是难服侍。

  如果我穿书成曹逸之还好,就算成为如今啥也不会的废物,还有父亲曹策撑着,也能安然一生。

  可为什么非得是在刀身上滚的四大金刚之首孤狼呢?

  一点武功还没有,还被曹逸之派遣了新的任务:跟踪景无许!

  景无许可是和彻头彻尾的疯子。

  若说曹逸之坐上如今的位置是迫不得已,那景无许成为锤子帮的副帮主则是同自己父亲景志靠着一双手一路杀上来的,他和自己父亲景志相比,更擅于暗杀,并且是享受杀戮和混乱的疯子。

  一想到要和这种人打交道,就不寒而栗!

  我拉着七鸽进了一家茶楼的包厢。

  “你替我去跟踪景无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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