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赚大了啊 从领主到万王之王236(1 / 1)

。再说有句话叫物以稀为贵。咱这东西是首创,别人没有。就咱们有,那还不是说多少钱就多少钱?

你还别嫌贵。嫌贵你可以不买。但别让您情敌先到手,到时候损失的可就不是一个金维尔喽。”

“呃……你说的好像有点儿道理。”罗兰有点儿明白了。

斯罗恩见罗兰开窍了,便继续说。

“再说你得这么想,能花一个金维尔去买一条袜子的贵族,绝不会在意钱的数量。一个和十个、一百个的概念差不多。

我之所以要一个金维尔,是要把产品定义在贵族圈子里。这样才赚钱啊……”

“明白了,先定义它的价值,以后不论增产多少,它都不会降价的。”罗兰眼前一亮。

斯罗恩点头。

“对,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了吧。不过这东西要真想仿制也容易,所以我要做的是品牌!”

“品牌?什么意思?”罗兰又困惑了。这个词她还是第一次听说。

斯罗恩微笑道:“这么说吧。如果我拿出一支中级法杖,它就只能卖一个金维尔。但这支法杖如果是哈森大师制作的,哪怕什么都没有改变,你说你会用多少钱去买?”

“哈森大师的作品啊,就算是中级法杖,应该也不会低于十个金维尔。”罗兰皱眉,她好像明白了。

“所以你看,这就叫品牌效应。大家看中的并不是产品本身的价值,而是它背后哈森大师的名气。使用这支法杖就代表了身份和地位。而这就叫附加值。”

“我明白了,只值一个金维尔的物品卖十个金维尔,其中九个金维尔是哈森大师的名气和地位带来的。能够拥有和使用哈森大师制作的法杖,说明购买者的品味和实力都是超然之属。”罗兰终于明白了。

“对辽~所以咱们也要打出自己的品牌。让别人一提到咱们的品牌就会想到贵!但非常有品味!是成功人士的首选,大贵族们的专属!”斯罗恩终于露出了笑容。

“所以你想让我怎么做?”罗兰真是越来越看不透这个传说中的废物了,这家伙肚子里有货啊。

“很简单,以你的名义去推广这款产品。我相信以你的社交圈子,很快就会把它的名气打出去。你就是我的产品代言人,所以咱们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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