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1 / 2)

  我要唱一首沧浪之歌。

  我要救赎幻灭的渴望。

  并发誓,我将终生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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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补完了吧 看了大家很多留言再去写反而就有些刻意了 即便知道自己这种的状态称不上好但还是用心努力去完成了 。

  写这个时想到很多,与《狼图腾》原著倒是没什么关系,主要是汪峰的经历和我自己的一些零碎情感。

  题说蛇精病感想,其实并没有刻意去夸大,我本人大二,大概正处于人生最好的一个阶段吧,有很好的亲人和朋友,滋生出这种想法从哪个角度来说似乎都不应该。然而仅仅是不应该而已,个人有个人的世界,子非鱼,又怎么能知道对方究竟在想什么?所以指责、劝告什么的其实我虽不是反感,但也绝不是喜欢。不过还是笑称自己的这些感想是蛇精病了。

  ——扯远了。

  然后是汪峰。

  听到我喜欢汪峰后,我朋友立刻说我看到个黑汪峰的文章,你要不要看?我说不要看,黑他的人多了去了,我为什么要去看自讨不快。他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我不得而知,但我一直都觉得他是个很棒很棒的音乐人,他的才华、他的情感和他的思考都深深地吸引了我,在他的音乐里我很容易找到共鸣,有的时候甚至有流泪的冲动,然而更多的时候却是那种无泪可流的深深悲怆,比如我非常喜爱的《生来彷徨》。

  哈当然很多人说他那么出名了,那么多钱那么富裕,而且都那么大了整天还迷惘迷惘的有意思么?对此我都懒得去评价,你以你的标准去衡量其他人,这本身就是种非常可笑的言词吧。听起摇滚也是上学期的事,后来就喜欢上了酒,在我日记里有这么一段话,现在摘录下来:

  有的时候共鸣就那么简单。

  一句简单的歌词,一段醉人的solo。

  孤寂与狂野、冷漠与热烈、逃避与寻找、麻木与思考。只有如此的挣扎和内心世界才能写出这样精彩绝伦的作品。我想。

  不仅仅是汪峰,还有我喜欢的很多音乐人。

  我想我真正认识音乐是从摇滚开始的,因为太鲜明太激烈,所以我才看到了我一直体悟不到的艺术。

  完了。我苦笑着这样想。我已经沉迷进去了。

  特别像摇滚这样的东西,一旦沉迷那就仿佛是毒瘾一样难以戒掉,每次用笔写下这两个字的时候,笔尖和灵魂似乎都有着轻微的颤抖,颤抖的共鸣。

  只可惜自己不会唱歌。

  再这之后便喜欢上了鸡尾酒,我一直觉得这是因为喜欢上摇滚才导致的,因为在一年之前我对鸡尾酒还只是文学上的欣赏而已。现在舌尖触碰到那种带着迷幻感觉的味道,真的整个人的感觉特别好。

  富民子说,突然明白那些摇滚音乐人为什么嗑药之类的了,因为他们要追求更强烈的刺激来迸发灵感。

  此言不谬。

  那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即使是以一种很不“生活”的方式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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