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二章 殷洲新秩序 大明1805632(2 / 2)

再加上要大明建立一个藩国专门管理殷人,正好就把这些泰西人放给这些殷人一起管了。

但他们只能得到临时居留权,这是自由人中最低级的身份,地位仅高于奴隶。

目的就是迫使其返回其本土,而不是永远赖在商国。

至于墨洲后裔,大部分本来就是泰西人的奴隶,奴隶属于私人财产,当然允许泰西人带走。

如果他们实在带不走的,大明只能按照世祖皇帝留下的规矩处理,暂时继续作为奴工继续使用。

等到大明有了空闲的运力,就送他们返回墨洲老家。

按照世祖皇帝钦定的“一滴墨”原则,只要祖上混过一次墨人的血,那子孙世代都算是墨人。

同时,除撒哈拉以南墨洲藩国外,大明本土及其他地区所有藩国,都不得给墨人居留权及以上身份。

也就是说,出现在墨洲以外地区的墨人,都会被大明人视为奴仆。

朱靖垣打算废奴,但不打算改变世祖皇帝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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