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1 / 2)

  虽然增加的毒素的抵抗力,但是并不能促进身体飞一样的生长,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啊,你体力再怎么好,能跟成年人比么?

  克特摩斯可是年满二十一身高一米九,体重一百八的壮汉。

  曼菲士那才百来斤的小身板……

  呵呵。

  第二十一章

  无忧无虑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

  爷感觉略沧桑。

  时间如梭这个词,在不得不面对明天就是婚礼的当下格外的令人感慨。

  哎……

  总感觉一年的时间就这么眨眼过去了呢。

  曼菲士十六岁的生日就是明天,也将是爷跟他的婚礼。

  尼普绿多王执意让爷跟曼菲士完婚,爷是没什么话可说了,但是男主啊,你是重生的啊,你真的不打算为女主守身如玉吗?不来一次惊天动地的逃婚吗?

  直到今天之前,爷都一直都是这么盼着的。

  然并卵。

  曼菲士对婚礼的热衷程度不在尼普绿多王之下。

  这一年究竟发什么了神马,让那个暴躁的男主一下子就温顺了下来,爷不太明白。

  对的,温顺。

  两个月前,爷一觉睡到天光,起床时,发现曼菲士在爷的床边不远处坐着,他看着窗外的尼罗河不知道看了多久,然后转过头来看着爷,笑得格外灿烂,说的话格外脑残。

  “爱西丝,你会嫁给我,对吧。”曼菲士笑着问道。

  爷迷迷糊糊的点头,嗯了一声。

  然后曼菲士笑的更欢快了。

  所以到底发生了神马?

  爷摸着卡奥的大脑袋,心情实在算不上好。

  你不能指望爷这么个宅上辈子,又处了这辈子,在面对明天就要跟人滚床单这件事情能够淡定。

  爷有厌男症的。

  虽然能够忍受曼菲士的亲近,不代表爷就愿意跟他滚床单。

  系统,你提供心理治疗方案么?

  【系统:这身体不是你的。】

  爷:你说的太他妈对了。

  然并卵。

  还是有点要上火葬场的感觉。

  婚礼是件很麻烦的事情,爷已经沐浴十天,又祈祷了,尼玛明天就要上战场,啊不,去结婚。

  啊,要怎么忍住一刀捅死曼菲士的冲动呢?

  心情狂躁。

  然而不论爷怎么心情狂躁,终于还是结婚了。

  婚礼什么的既麻烦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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