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决定26(1 / 2)

  且他的妹妹千好万好,就算不配太子,放眼京城,也没几个未婚儿郎能入得了他的眼!

  宁颂想到这里,抬头看向宁晚晴,道:“晴晴,你当真想好了?”

  宁晚晴含笑点头,“想好了……从前未见过太子殿下,总是心生敬畏,今晚见了他,只觉平易近人,应当是很好相与的。”

  宁颂沉默了一会儿,道:“那好,若你真的决定了,那我便去书一封告知父亲,请他如期回来参加大婚。”

  宁晚晴抿唇笑了下,“全凭兄长做主。”

  车轴滚滚前行,一路轧过街头的白雪,碾出两道蜿蜒的纹路来,转过两个街角,很快便回到了常平侯府。

  思云和慕雨担心了一晚上,直到见宁晚晴平安无事地回来,这才将心放回了肚子里。

  慕雨将温暖正好的手炉塞给宁晚晴,“姑娘,您这么晚还不回来,奴婢们都着急死了,今夜少夫人还来过一次,说想找您下棋,奴婢只能说姑娘早早睡了,这才没露出破绽。”

  宁晚晴笑笑,“做得好。”

  思云走了过来,帮宁晚晴取下了身上的狐裘,“奴婢记得姑娘今日出门的时候,似乎没有穿狐裘,这是大公子的?”

  宁晚晴伸出手来,轻轻摸了摸狐裘。

  这狐裘暖而不重,外面摸起来软绵绵的,内里却触手生温,着实是好东西。

  宁晚晴道:“不是兄长的,你先好好收着,日后我要物归原主。”

  思云应声,便将狐裘拿下去了。

  宁晚晴收回目光,在妆奁前坐下,抬手摘掉了布帽。

  青丝如瀑,倾泻而下。

  未施粉黛的五官,被乌鸦鸦的长发一衬,更显清丽脱俗。

  宁晚晴垂眸,重新拿起桌上的《大靖律典》,翻到了“婚制”的页面,只见上面清楚地写着,“男子年十五,女子年十四以上,宜听嫁娶。婚后以‘三不去’及‘七出’为则,若改嫁他人,则部曲、奴仆、田产等不得转移。”

  意思是男女成婚之后,若有纠纷,则按照“三不去”和“七出之条”的规则解除婚约关系。

  所谓“三不去”,指的是无娘家可回的、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及陪伴夫君从贫贱熬到富贵的,这三点显然与宁晚晴没什么关系,而“七出之条”则规定了,妇人若无子、红杏出墙、不事舅姑、争口舌长短、盗窃、妒忌又或者身染恶疾,只要满足任意一条,则会被夫家扫地出门。

  宁颂曾问宁晚晴想嫁谁,但事实上,宁晚晴谁也不想嫁,连律法上的条款都如此不公,为何还要往火坑里跳?

  但是宁晚晴自知身份特殊,她的婚事关系到常平侯府日后与谁站在一起,十万西凛军在各个阵营眼中,都是炙手可热的香饽饽,她不想嫁,却有人会来打她的主意。

  就像二皇子赵霄昀,背地里对她下手,但当面接触之时,还存了拉拢宁颂的心思。

  与其被各方拉扯,引起靖轩帝的忌惮,不如顺势为之,嫁给太子。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