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2 / 2)

  兵士道:“章大人,小范主事求见。”

  章衡正要说让她进来,稍微一想,道:“你先送盆热水来。”

  兵士端来热水,章衡洗了把脸,拿茶漱了口,对镜整了整衣冠,方才让晚词进来。

  晚词见他面带疲色,再看桌上堆成小山般的刑律条令,心中了然,勾起唇角,露出一个略带得意的笑。

  章衡对她这样的笑太熟悉了,翻译成言语就是我已有了主意,而你还在苦苦寻思,真是个蠢材。

  骄傲自负,目中无人的赵琴时常露出这样的笑,换作过去,章衡决不搭理,如今不同了,顺着她道:“少贞,你在笑什么?”

  少贞是范宣本人的表字,晚词道:“骆氏一案,大人可有把握?”

  章衡道:“骆氏罪不至死,但我思来想去,只有嘉佑二十六年那条敕令能免她一死,倘若大理寺和察院那帮御史一味强调祖宗之法,圣上未必不会动摇。”

  这话就是说没有把握,晚词更得意了,唇角笑意也更深,道:“若今律无条,求故事之比也。其无条,取比类以决之。卑职知道一桩故事,与骆氏一案十分相似。”

  章衡眼睛一亮,却不是装的,忙道:“什么故事?”

  晚词道:“贞观年间,长安有一男子诬告妻子崔氏不事舅姑,将其休回娘家,不久便娶了新人。崔氏怀恨在心,一日藏刀于袖中,等前夫深夜从酒馆出来时,挥刀向其头颅。前夫仓惶躲过,被砍下一条手臂。次日崔氏向官府自首,太宗听说此事,判崔氏徒五年。大人,一条手臂可比一根手指严重多了!”

  章衡道:“唐律我也翻过,怎么不见提起?”

  晚词道:“此案并未载入唐律,而在这本《贞观旧录》里。”说着翻开手中的《贞观旧录》,递给他看。

  章衡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愁云顿消,满心欢喜,道:“此案鲜为人知,料想孟党也不知道,等到了集贤殿上,打他们个措手不及,这桩官司我们便赢定了。”

  晚词看着他高兴的样子,但笑不语。这笑与之前不同,章衡从未见过,她唇角微扬,眼睛里透着柔光,不是小姑娘含羞带怯的那种温柔,而是历经磨难后的温柔。

  章衡蓦然觉得心酸,拿起一本书转过身去放回书架上,又向她笑道:“三日后你也去集贤殿罢。”

  晚词想去又怕惹人注目,犹豫片刻,想着有章衡在,谁会注意到自己小小一个主事呢?便答应了。

  她起身告退,走到门口,鬼使神差般回身问道:“倘若此案与变法无关,大人认为骆氏该死么?”<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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