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本诶)v后每章挑一条发红包,嘿嘿74(1 / 2)

  等金玉仙说完,他憋的这一口气好不容易吐了出来,简直是不吐不快,他满脸的恨意与不满:“荒唐!简直是一派胡言!”

  他毕竟是有爵位在身,他自认身份不低, 更别说他爹是加封的太师, 他立刻大声道:“按我朝律法,本侯乃当朝贵妃的亲兄弟,此事理应交由大理寺办案,你包拯有权查却无权办才是!”*

  包拯要是能让步, 也就不是他包青天了。

  他呵斥道:“庞昱,本官是奉旨来查, 自然有权查办!你难不成还能大过皇上吗?!”

  “证据确凿,莫想狡辩!”

  包拯又传了其他证人,再拿出他与太守蒋完勾结的证据, 又传太守蒋完, 更指出他们的罪责, 最后把三口御赐的铡刀都指给他们看了——龙、虎、狗, 有先斩后奏之权!

  游龙生毕竟并无官职, 并无上堂之理由,因而他只能在包拯与公孙策的同意下,隐在偏厅去听,他听得十分激动,可又不能上堂,他恨不得冲上去给那安乐侯两巴掌才解恨!

  为何不给他两剑?

  因着要是给他两剑,这安乐侯哪里还有活路?

  ……且下一息被压制住的,便会是他游龙生了。

  当堂杀人,此乃大过,便是对方品行不端,他也是触犯法律了。

  按律法,当斩。

  游龙生总不会连这些都不知晓。

  不过好在,只要是包拯在审理的案子,他总会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有许多种办法使得人认罪。

  “安乐侯庞昱,勾结太守蒋完等其他几人,抬高粮价,中饱私囊,强抢民女,导致灾民民不聊生!按律当斩!”

  包拯把庞昱的罪责一一数过,又着人写下罪状,更让之前那些证人画押,一切证据摆在庞昱的面前,他又怎么能无动于衷?更别说他本就不是意志那么坚定的人。

  “来人!”包拯威严道。

  王朝、马汉立刻道:“在!”

  “摘他紫金冠,脱他滚龙袍!”*

  庞昱的脸色变了,他惊诧的大声喊叫,甚至大喊包拯的名字,可是这又如何呢?

  无人会救他。

  他的父亲庞太师本还要来到陈州,但是因着这次查的特别快,证据也是确凿的,庞太师在奏明皇上之后,得到许可来陈州,可他还在路上。

  他来的时候,只能给他的嫡子收尸了吧。

  此刻的小侯爷已然是孤立无援,证人们都被带了下去,而三口铡刀在他的眼里是如此的可怖!

  他的目光惊恐,如今口出狂言也不过是色厉内荏罢了,根本掩盖不住他对死亡的畏惧。

  包拯忽然和缓了语气:“这罪状,你是签还是不签?”

  他与眼中又有光了的庞昱对视,补上一句:“签了你罪无可赦,不签本官也能治你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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