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第五十九章122(2 / 2)

  等到嘉靖继位,大内氏来到了宁波的浙江市舶司。细川氏不甘对方独吞巨额利润,也派了船队抵达宁波港。

  大明与谁进行贸易,需要“勘合”文书。大内氏能拿出合规文书,可细川氏拿不出来。

  细川氏却也有备而来,带着“弘治勘合”。(补充说明明朝皇帝传位顺序:弘治帝→正德帝→嘉靖帝)

  嘉靖二年,“弘治勘合”无疑早就失效了。

  细川氏却还有办法,使团副使宋素卿原籍明朝,后来做了东瀛细川氏的家臣。

  宋素卿熟悉浙江市舶司的情况,贿赂了当时的执掌太监赖恩。市舶司官方不顾先来后到,更不顾有没有合规文书,把细川氏被安排到上座,力压大内氏一头。

  大内氏极度不忿,当场与细川氏大打出手。

  两队使团发生了械///斗,波及了浙江市舶司,更是伤及了周边无辜大明百姓。

  《宁波府志》记录这场宁波争贡事件,“两夷仇杀,毒流廛市”。

  由此,朝廷上的海禁主张者跳了出来,说是这场灾祸就是因为勘合贸易而引发的。

  与其让东瀛内斗危害大明,不如直接废除市舶司。大内氏也好细川氏也罢,东瀛人的生意全部不做了。

  明朝直至嘉靖朝一直不允许民间进行海贸,番邦与明朝官方进行海上贸易都要凭“勘合”公文。嘉靖朝断了浙江市舶司进行勘合贸易,将本就不多的对外贸易线路又斩断一条。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正规合法路径走不了,非法走私路径必会出现。

  与此同时,大环境也发生了不可逆的改变。

  十五世纪末进入大航海时代,进入十六世纪欧洲船队抵达了东方。

  不论大明官方愿意与否,都被卷入国际贸易初始浪潮中。

  这不是大明喊停就能停的。航海船舶技术的发展到达了某个程度,其他国家都有了抵达大明边境的能力。

  世界发展的大势如此,谁想喊停除非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科技力量全部摧毁,大明没这个本事。

  再说嘉靖朝之前就有民间走私。

  当大明关闭浙江市舶司制造的内因,与国际贸易线初步形成而制造的外因,两者合力把更多人推上了走私之路。

  这就有了十六世纪后期倭寇的来源之一 ——明朝走私商。

  这批人对大明沿海情况了解颇深,部分后来与日本海盗合流,无疑就会对大明造成更大的伤害。

  其中典型是以汪直为代表。

  最初是徽商,后来成了东亚海盗巨头,手下雇佣日本海盗,以开港通市为目的而要挟官府就范。

  一度愿意被明廷招安,奈何明朝官府出尔反尔,最后他与明军战斗中被擒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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