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也想加入大罗天(1 / 2)

  今天在场的人这么多,消息很快就会传出去,登仙城的修士怕都等着排着队想要看稀奇。

  连莫扶舟和东方欲晓都走了过来,观察了一会两只小狗。

  东方欲晓:“没想到这两只灵兽居然如此神异。”

  “不知道从何而来?”

  莫扶舟还在研究两小狗,闻言,愣是半响才道:“谢桢送的。”

  东方欲晓表情就古怪了。

  仙盟皆知,谢桢为了陈玄真人,那是将莫扶舟堂堂剑仙的名誉往泥里面踩。

  可以说,陈玄真人在谢桢心中有多少分量,莫扶舟的分量就有多轻微。

  但……谢桢却将作用如此大的两只灵兽送给了离剑天。

  莫扶舟的表情也有些微妙,这个谢桢,怎么越来越看不懂了。

  还有上央天的弟子心中也羡慕的道,原来是谢桢送的,说起来谢桢还在他们上央学宫听过学呢,按辈分,怎么也算他们师叔,要是……要是也能送他们一只就好了,虽然他们觉得不可能,但太羡慕了,难免就会这么一想。

  此间事毕。

  等回去之后,苏子期和王簪花那热闹得不得了,除了他们离剑天的弟子,上央宫的小弟子也成群结队的来看狗,甚至还有其他仙盟同道,闻讯后也来看看能追踪邪祟的灵兽长什么样。

  这一看,心都快融化了。

  “这可不就是古籍上记录的古修士养的灵兽嘛。”

  仙盟修士,个个崇尚古修士遗风,这还了得。

  一时之间,门庭若市。

  苏子期和王簪花因为养了古籍上类似的灵兽,都开始传名了。

  仙盟名士,传唱天下,好处很多,除了个人名声,还能让天资卓越的人慕名前来加入宗门。

  用谢桢的理解来说,仙盟名士就是行走的广告,修士的偶像,自然能吸引天才之辈前来,宗门发展自然源远流长。

  苏子期和王簪花开心了好几天,当然苏子期觉得还是他的小柯基更胜一筹,更讨人喜欢一点,为啥?

  因为王簪花的那只哈士奇,看上去酷得很,其实……哈哈,是个固执的小作精。

  正想着,就看到长廊上,一只哈士奇咬着一只鞋子,跑得耳朵都往后面飘,后面跟着正追赶的王簪花。

  哈哈,王簪花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绝对是找他被狗叼走的鞋子。

  想到这他就想笑:“王富贵儿,又找鞋呢?”

  什么人间富贵花,天天被狗溜。

  王簪花见有人,赶紧酷酷地挺直了身板,“雍容富贵”地从苏子期面前走过,然后等转过走廊的弯,撒腿继续追,他的狗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喜欢他的鞋了。

  苏子期笑得肚子疼,还是他的狗子好,又乖又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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