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无意中搞定个贼王(求追读)34(1 / 2)

夜色渐深。

夜幕下的港岛,各种霓虹灯闪耀,显得格外灯火辉煌。

但无论这座城市看上去多么璀璨,夜晚光芒照不到的黑暗角落,总是比明亮的地方要更多。

而黑暗,往往是滋生罪恶的温床。

李剑心黑衣面具,在高楼大厦间纵跃飞窜,这是他第二次以黑衣人的形象在夜间出行。

除原本的夜行衣外,他身上多了件斗篷,这令他在飞掠间,更显潇洒如风。

兜帽笼罩住脑袋,使他看上去更加神秘莫测。

与上次跟踪艾迪不同,这次他没有一心赶路,而是注意着自己经过之处的各种动静。

仅仅只是从家里到旺角,这短短不到四公里的路程中,他就已经遭遇五起案件。

有拦路抢劫的,有敲诈勒索的,有聚众玩面粉的,有持械火并的,还有把小姐姐往巷子深处拖的,不一而足。

东方哥谭市,果然名不虚传。

今晚李剑心的主要目标,是去离岛探查国分监狱,所以他没有刻意去四处行侠仗义。

但这种他经过之地发生的事,既然遇上了,顺手管一管也不耽误什么事儿。

他处理事情也很简单,把人全部打昏后,再用路边的公共电话报警。

若有受害人问他怎么称呼,他会留下一句“你可以叫我飞侠”,然后就当着受害人的面直接飞走。

飞侠之名,名符其实。

在旺角解决那个强间犯后,李剑心继续前行。

刚刚赶路不到两公里,进入深水埗时,一阵爆豆似的枪声,突然从右前方某条街道传来。

李剑心略感无奈,但还是往那边掠去,最终在一栋七层高的楼房边缘止步。

凝目往下看去,便见下方街道旁是一间金店,金店外停着一辆车门打开的面包车。

而在面包车旁的路中央,一名上身穿深蓝色外套,下身穿牛仔裤,头上套着黑色头罩的匪徒,正端着一杆AK47,朝对面数十米外,躲在一辆货车后的一群军装警射击。

这是个十足的悍匪,他没有躲在掩体后,就那么大喇喇的拉开马步,稳稳站在无遮无拦的街道上,与军装警对射。

他手里的AK47没有抵肩据枪瞄准,枪托被他夹在肋下,左手也不是托在护木下,而是从上方握住护木,左臂打直。

AK47的后坐力很大,这样的握枪姿势最适合压枪。

虽然他没有刻意瞄准,但他的点射却将六七名军装警,压制得死死的。

李剑心居高临下,可以看到那货车后,已经有三名军装警受伤倒地。

面对悍匪的AK47,军装警们手中的点三八,实在是没什么优势。

不说那仅仅只有六发的装弹量,就有效射程方面,跟AK就没有可比性。

点三八的有效射程只有三十米,基本上超过二十米,就根本无法保证精准度。

而此时匪徒距离他们,足有四十多米,或许也正是因为了解这一点,那悍匪才会毫无畏惧的站在大街上,跟军装警们刚枪。

那名悍匪一个人就压制住了十来名军装警,他还时不时回头往金店内看一眼。

片刻之后,他的三名同伙提着几个袋子,从金店中冲出来,往那辆开着门的面包车冲去。

三名同伙手中,还有另一杆AK,其他两人拿的都是手枪。

时机已到,李剑心当即双掌合什,纵身跃出天台,头下脚上的扑向那三名匪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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