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赶集之行(1 / 2)

就这样过了两天,刘阳的每一天的生活都有滋有味儿,除了那只可恶的大公鸡。

怒晴鸡是一种高贵品种,天生喜欢吃各种昆虫,哪怕是毒蛇,也抵不过它的坚硬的喙和锋利的爪子。

像刘阳他们这种住在半山腰上的家庭,周边都是树木,难免有不少蛇虫,鼠蚁。怒晴鸡绝对是家庭最好的守护者。

刘阳像往常一样站在铜镜前打量着自己。虽然只有十岁,但架不住先天条件好啊,看起来已经不逊色于十五六岁的少年了,看起来成熟而又带有一丝稚嫩。

今天是个好日子,空气清新,淡淡的阳光抚摸着大地,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致。

这个世界一个月有三十天左右。在大坪镇有这么一个习俗,每隔十五天左右大概都会有一次赶集。每个月大概都会有两次。

月底的那一次赶集一般并不固定,有可能刚好就是这个月月底,也有可能是下个月一号。月中的一次就比较固定,就是每个月十五。

在赶集的这一天。大坪镇所有所属乡村的村民都会在镇子里聚集,或买一些日常用品,或是卖一些山货。总之非常热闹。

刘阳家处在大坪镇边缘地带,要前往大坪镇中心地带还是需要一段时间,若是走路的话,大概需要不足半个时辰。

“准备好了吗?阳儿。”刘阳的父亲大声呼喊道。

“来了来了。”刘阳跑了出来,急忙说道:“我准备好啦,我们走吧。”

母亲看了看两人,温柔的说道:“出去玩玩就好了。玩够了就回来。”

刘阳与父亲异口同声的说道:“好的。”

母亲要带妹妹刘玉香,每一次父母想抱妹妹出去赶集,怕生的她看到随便一个陌生人都会大哭一场。而且她特别嗜睡,每天都要巳时才会醒,连那只大公鸡都吵不醒她。晚上申时一过,准时就睡。她平时吃的也少,三岁就已经感觉很是很瘦弱。

刘阳记得有一次在她面前突然做了一个鬼脸,哭了近两个时辰。就离谱。

父亲看了看刘阳,皱了一下眉头说道:“说了这块玉牌不要露出来,被偷了怎么办?”

刘阳反应了过来,连忙把玉牌塞到衣服里面,不在意的说道:“知道了,看这不就好了。”

“算了,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如果弄丢了,那你就等着,在祠堂里撅着屁股,等着被我狠狠鞭笞吧。”父亲没好气的说道。

“说了,不会的。我们还是快走吧,晚了就没什么好东西了。”刘阳轻声细语的说道。

很快就下了山,来到了马路上,走路前往。因为刘家离镇子里并不远,所以走路很快就能到。

这条马路是沿着河而修建的。一路上有山有水,看起来总是觉得非常不错。

路上还看到不少背着背篓的四坪乡的村民,背的东西可真不少。一个深黄色皮肤的四十来岁的大叔,背着一筐已经晒好的深红色的树皮,这是一种香料,在做肉菜的时候放一点,用来除腥增香。还有一个头戴斗笠的大娘,大概也是四五来十岁,背着的是一种香菇,不过是已经晒干的。刘阳他更喜欢吃新鲜的,尤其是和腊肉炖在一起的时候特别的香。

四坪乡离大坪镇可不近,听路上这群大叔大姐说,他们背上东西起码赶了两个时辰的路。没办法,也只有在镇子里才能买得到盐、种子、还有一些其他的生活必需品。

刘万兴在家的时候大方的给了一块碎银子,估摸着有一两多一点。已经算是比平常的大方了。

来到大坪镇第一站。刘阳就已经想好了,就是许氏钱庄。这个钱庄开在大坪镇主路开头一段,生意还算是不错。

“伙计,我想把这块碎银子换成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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