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金币所在32(2 / 2)

人们接头交耳的讨论着,但威玛全然不顾,他只是摇晃着欧森的身体。

“喂!先别死了啊欧森!你还差我一笔钱还记得吗?我算算,我要的也不多,你给我一百五十枚,哦不,两百枚猎鹰金币就行了。”

两百枚金币,足够买一个较大的庄园或者造一条平底大帆船来支持深海远航了,必要的话也可以用来雇佣一个一定规模的佣兵团。

虽说原作的货币系统本就是一团乱麻,在正常时期,客栈里的一桌包括羊肉、鸭子、黄油豌豆、面包、麦酒在内的上好酒菜所需花费不超过一个银鹿,而根据半官方的资料,差不多两百一十枚银鹿才能换一枚金龙,而一套盔甲所花差不多是四个金龙左右,但在小说开头中铁王座已经欠了六百万枚金龙的债务,在五王之战后,铁王座又欠了教会九十万枚金龙。

也就是说,去掉零头,单单按照六百万金龙来算,这笔钱够换十二亿六千万顿上好的酒菜,或一百五十万套盔甲。

然后,更让人令人迷惑的是,在小说中劳勃举办的首相的比武大会中,“猎狗”桑铎·克里冈赢得了长枪比武冠军,得到了四万枚金龙的奖金。

先不说这笔奖金设置的是否过于庞大,而猎狗竟然将这笔钱用在喝酒上,并全部花光。

啊?你是把青亭岛的酒全都买了吗?

一想起这些威玛就只觉得头大,不管了,反正先多要一点再说。

“是的,欧森,你把黄金都放到哪了?”一听到金子的消息,本内达伯爵瞬间兴奋了起来。

“这和你有关系吗,大人?”威玛有些嫌弃的说。

“这确实和他有关系,威玛。”欧森在河边老人的搀扶下站了起来。

“威玛?”本内达伯爵有些疑惑的说,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但没放在心上。

“那笔钱我会从中预支给你一部分的,但剩下的我另有安排。”欧森看向伯爵。

“这需要你的帮助。”

“我?”伯爵觉得自己好像听错了。

“反正我只要我那份钱就行了,剩下的怎么安排你自己说的算。”威玛无所谓的说。

“好的好的,什么都好说,总之黄金在哪?”伯爵现在只关心这个。

“你得承诺给我疗伤。”欧森摸了摸变得破破烂烂的身体。

“我自己就能给你疗伤。”雅西娜没好气的说。

“算了吧,我从提魅那里听说了你有一些...特殊的手段。”欧森打了个寒颤。

“欧森,你最好在伤治好了才说出黄金的方位。”威玛提醒到。

“没关系的,威玛,我要提出的这个方案和本内达伯爵也息息相关。”

欧森在老人的搀扶下走到了河边,然后指向了河中央。

“我把金子都藏着了那里。”

威玛此刻想要放声嘲笑,想必洪歌城伯爵和其他觊觎这笔钱的人把河谷里里外外都找了个遍,但他们但凡有一个愿意像河边老人一样打捞一下河里垃圾的人,也绝不会至今都找不到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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