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何以为家(2 / 2)

“那我便相信你。”欧森收起了他的十字弩。“不过我不会让我的毛驴载他的,只好麻烦他自己走下山了。”

“提魅才不会骑你的秃毛驴。”

欧森倒也没理他,把十字弩扛在肩上就往山脚走,过了一段时间当天边即将破晓时,一人一驴终于出现到视野中,欧森把威玛和雅西娜扛上驴背,走在前挽着驴绳,提魅则在后拿着一根木棍一瘸一拐的跟着他们。

“我们现在要去哪里的村子或市集?”威玛问道。

“去洪歌城附近的一个村子,那是我的家乡,我们是贝尔摩伯爵的领民。”欧森撇撇嘴。“不过我基本没怎么见过他,他只会派人来这里收税,然后窝在城堡里喝酒狎妓,真是深谙统治之道不是吗?”

威玛回想起洪歌城的领主本内达·贝尔摩的长相,他曾来符石城参加威玛的长兄安达·罗伊斯的成人命名日宴会,此人胖的难以入座,肚子像一个梨,下巴叠得像山峦,上面长了几根黄灰的杂须。

“你呢?青铜,你们要去哪?”欧森问道。

“我们要去海鸥镇。”威玛撒了谎。

“海鸥镇?那你应该往东南走而不是朝北。”欧森那张大嘴又在发笑了。

“我们打算朝北在三姐妹群岛的姐妹屯找艘往南的船,然后再到海鸥镇下船。”然后他们就可以往北走上几十里回符石城了

“三姐妹群岛可曾是走私者和海盗的聚集地和庇护所,事实上直到今天那里的贵族和居民还在偷偷干着违法的营生。”

“我的一个弟弟在不久前失踪,有人曾目击他去往三姐妹群岛附近。”

“愿诸神保佑他平安。”威玛干巴巴的说,心中生起不好的预感。

欧森取下一袋啤酒喝了起来,黄色的酒液流到他的下巴。

“喝一点吗?青铜老弟,这是小麦果汁。”威玛意识到他在对自己的年龄开玩笑,便不甘示弱的取过酒袋仰脖喝了一口,虽然劣质的啤酒看起来像马尿,喝起来也像马尿,但好歹稍微麻痹了一点威玛疼痛的四肢。

“所以你们为什么要去海鸥镇呢?”欧森突然发问道。

为了回家,威玛几乎差点脱口而出,但他们一个多月前才从家里离家出走,如今回家是要干什么呢?作为人质要求赎金?威玛觉得提魅一个人是拿不到赎金的,山羊胡长老是个蠢蛋,他应该把我的一只手砍了然后送往符石城,然后派人送给我老爹索要那只手等重量的黄金,然后换成山羊送到明月山脉,一手交羊,一手交人。

如今灼人部什么也得不到,提魅一个人跟着威玛回去只能得到绞刑架,或许他们三个人可以从姐妹屯坐船到他们原本要去的地方,去白港、旧镇,去布拉佛斯、夷地、亚夏,去世界的尽头。

但这些威玛都没有说,他只是问:“你又为什么要回那个村子呢?”

欧森十分奇怪的看着他,好像威玛说了什么笑话。

“因为那是我的家啊,老人...也就是我的父亲还在等我回家。”

威玛摸到了怀里的符石龙牙,是了,我有理由回符石城,我需要弄清楚这些符文、青铜和石头到底有什么奥秘,虽然不想回去,但还是勉强回一趟家吧。威玛似乎说服了自己,而天边终于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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