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局长院长检察长都得配合67(1 / 2)

合并审理!

听到这四个字,蒋遥和刘波直接全蒙了。

我们让你代行检察官职责是让你替检察官进行一个最后陈述。

你不要脸点就重新抓着证人和证据再进行一遍刑事方面的询问。

这不就顶天了吗?

谁能想到陈耀竟然直接要求并案审理?!

本来就郑晓燕这一个案子,哪怕陈耀又找来了其他几个被害人,也是按照一个案子来判的。

可要是并案审理,那一个案子直接就变成了6个啊,刑期直接乘以6!

就算通常都会折扣一些年限,但也没有区别,反正都是10年有期徒刑直接变成无期徒刑。

这让蒋遥如何能接受?

他之所以一直给刘波使眼色,让他想办法,不就是因为害怕证据和证人都齐全,到时候全都合并审理他铁定被重判。

结果现在倒好,一顿操作让陈耀直接破解,当场就要并案审理。

“我不同意!我反对!刚才我没有同意陈耀代行检察官的职责!”

蒋遥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是一点脸都不要了。

明明是他示意刘波提的,自己也没有反对。

而且审判长还特别问过他们是否听明白是否确认,虽然是刘波表示明白,但他也是默认状态。

现在发现事态不对又开始装无辜了。

审判长郝秀珍努力控制着自己的面部表情,让自己对他嫌恶的态度尽量不要显现在脸上,可在场的人还是能轻易的看出来。

“犯罪嫌疑人蒋遥,刚才我跟你们双方都确认过,这是你们双方共同同意的结果。”

刚才觉得这样有利,你就同意了,现在陈耀放了个大招,情况对你不利了,你就站出来反对?

真当法院是你家开的了?

没想到蒋遥作为犯罪嫌疑人,竟然开始用他了解的法律知识狡辩了起来:

“刚才是这样的审判长,你在询问双方是否同意的时候,是我的代理律师祝波进行回答的,我并没有回答。”

“而祝波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并不是特别授权代理,所以他并没有替我同意变更的权限。”

蒋遥这番说辞一出来,完美的诠释了不光怕罪犯有文化,还怕罪犯也懂法。

虽然他是一点脸也不要了,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还真是这样。

抛开他不要脸的事实不谈,代理权限确实被他玩透了。

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起诉、应诉、提出证据、询问证人、进行辩论、申请回避、进行财产保全等。

也就是我们平常所了解的律师所干的事情。

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代为行使“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实体权利。

也就是很多关系到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被代理人亲自下决定的权利。

陈耀对郑晓燕的代理就是特别授权代理,由陈耀全权负责,毕竟郑晓燕母女并不懂法,也对陈耀足够信任。

刘波对蒋遥就是一般授权,所以刘波并没有资格替蒋遥同意陈耀代行检察官的职责。

但事实是,刘波是在蒋遥的示意下点头同意的,那就是他自己的意思表示。

审判长郝秀珍脸上的厌恶已经不再掩饰了,她着实被不要脸的蒋遥给恶心到了。

“在你的代理律师提出要陈耀暂代检察官职责的时候,你在很长时间内都没有提出反对,是一种事实默认的行为。”

蒋遥继续狡辩道:“尊敬的审判长,我一直没有提出反对是因为我不太懂法,不知道让陈耀暂代检察官职责意味着什么。可不管怎么样,我的代理律师刘波确实没有被授权,他是无法替我做出这样的决定的不是么?我反对陈耀暂代检察官职责。”

齐雨霏在旁听席上都要被蒋遥不要脸的行为气炸了。

“他对代理律师的权限了解的比我还清楚,竟然还厚颜无耻的说自己不懂法,简直不要脸了!太没有底线了!”

欧阳诺澜也叹了口气表示无奈:“这种连环强奸案的罪犯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人至贱则无敌。

越是不要脸的人,越能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虽然没有底线,但是有效。

蒋遥找到了破绽,如果他坚持这样说,确实之前陈耀暂代检察官职责的程序变更就无效了。

审判长郝秀珍不得不再次看向院长袁经德。

袁经德则再次看向副市长白世昌。

“看来不得不择日再审了。”白世昌心想。

即便陈耀提出并案审理的方案让他眼前一亮,大为惊喜,但还是被狡猾的犯罪分子蒋遥钻了漏子,找到了可乘之机。

虽然他很不想让案件继续拖延下去,但没办法,只能择日再审了。

白世昌再次对着袁经德耳边小声交代起来。

与此同时,陈耀不耐烦的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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