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1 / 2)

  若是等到赐婚的圣旨真的下来那她再跳,事可就大了。

  藐视天威,有木有。

  反正大家心里都明白她这个郡主是因啥来的,可是心里明白不是没有落实到圣旨上嘛。

  既然没有,那不好意思了,她就要去死一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游手好闲妞投了一个地雷,谢谢。(话说,你的名字正好是作者向往的生活方式——整日游手好闲,天天泡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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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了柠檬泡水了,不过感觉还是酸。

  我不喜欢常拓这类人,所以黑他是没商量地。

  第九十四章

  亥时一到, 探春睁开眼睛。先是仔细地聆听了一下房间里外的声音, 然后悄悄地在床铺里换上了衣服。

  这张架子床很大, 用的木料也很沉重。所以探春只要轻轻地在床上换衣服是不会有人听到动静的。

  隔着床帐, 探春将那个她喜欢的夜明珠发钗放大再放大,然后先将头发用一根发绳仔细盘起来, 再将一身方便行动的夜行衣套在身上。脚下是一双绣花的小羊皮靴子,舒服又跟脚。

  先将靠床里面的床帐掀开, 然后看见里面的墙后,便拿出玉笔画了个墙洞出来。之后小心地从墙洞里出来,先将床帐放好,又将墙恢复原样,这才转身准备离开。

  元春卧室后墙外, 便已经出了她的小院,不过仍是在内院的范围。

  将纸狗放出来, 一路避开巡夜的人, 骑上去便朝着之前相中的那荷花池跑去。

  到了湖边,左右看了看,从身上将早就准备好的遗物拿出来。先将一只绣花鞋丢到岸边, 然后将另一只绣花鞋丢到水里。之后又将早前包起来的金玉首饰都丢到池子里, 最后才将用血写的遗书白绫挂在池边的小树杈上。

  看着这第一犯罪现象,探春拍拍手,将包着杂物的布收了起来,又从自己画出来的小随身空间里拿出了一件黑色大披风,系在身上, 这才驾着狗去了约定的地点。

  她得早点去,然后将狗收起来。若是去晚了,这狗就只能养在明面上了。

  不过...她还是去晚了。

  出了宁荣街,探春便看到了那辆马车,从狗身上下来,探春牵着狗便走了过去。

  “姑娘,这,这哪来的?”香奈儿看着被大黑披风藏在里面的探春走过来,连忙迎了过去,不过刚一走近,探春身边的大狗便挡在了她面前。

  狗虽然是被画出来的,可是狗儿护主的习性却是与生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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