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薛存义序》柳宗元(1 / 1)
柳宗元《送河东薛存义序》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于觞。
追而送之江之浒。饮食之。
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十一佣乎吏,
使司平于我也。”
“今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
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直,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
以今天下多类此,
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
“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蚤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
(柳宗元,号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