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心魔(2 / 2)

然后我听到一个缥缈得有些不真切的声音,不知是从多么远的地方飘来的,好似是喊了一声“阿荼”。

我甩甩头,眼前还是禺京的脸,他并未松开我的手腕,只是原本空着的另一只手扶在我的肩膀上,眉头也皱得更深。

我生平最恨美人皱眉,赶紧强忍着身体的不适,语无伦次地安抚他:“禺京公子,你不要、不要慌张,不要害……”

禺京并不慌张。

他反而相当冷静,看着我道:“我没事。”

禺京顿了顿,又道:“但是你好像有点事。”

我顺着他的目光,仓皇间一低头,瞧见我身上的画皮松垮垮地挂着,就好像一个瘪了的鱼泡,勾勒出里头骨架的样子。

我漏气了。

我想起来了。

我上辈子就是死于好色。

我的前世也并不是人,而是天生天养的一只小鬼,住在大荒南海之滨的小虞山,山头光秃秃,寸草不生,只有一株桃木临崖而生,也是光秃秃的,无花无叶,只有枝干盘曲三千里。

小虞山实在是个鸟不拉屎的偏僻之地,我也没什么玩伴,日常的娱乐活动就是“自挂东南枝”——迎着朝阳,把自己倒挂在东南边的桃枝上,要么荡秋千,要么晒太阳。

有时候海上风雨起,就听那惊涛拍岸,卷起的浪花如同千堆碎雪;有时候天朗气清,我就顺着桃枝爬到崖下,临水自照。

那年月,小虞山上总有些从海上漂来的碎魂。

那是人间死去的凡人,他们寻不到往生之所,稀里糊涂地来到这里时,已经不知道在海上漂泊了多久,因此只剩淡淡的一个轮廓,好勉强才能维持住人形。

这些人要么是老死的,脸上全是皱纹,或者有些还很年轻,那就更惨了,要么一脸病容,要么是惨遭横死,甚至可能缺胳膊少腿,总而言之都生得没我好看。

我拿指尖触一触那些碎魂,便能看到他们过往的一生,从呱呱坠地到垂垂老矣,活着的时候也还是我好看。

我十分得意,临水自照的时候,总忍不住问那些路过的游鱼:“小鱼小鱼,我是不是这个天底下最美丽的仙子啊?”

游鱼并不搭理我,倒是有一只北来的大鸟,在小虞山歇脚的时候,对着我发出不屑的嗤笑声。它道:“你恐怕没见过真正的美人吧?北冥的那位玄冥大人,才是真正的仙子呢!”

这我能忍?

我毅然决然下了海。

南海与北冥隔着路途千万里,海上又多风浪,我远渡重洋,被风吹又被浪打,过了两个月,终于游到了北海,见到了玄冥。

然后我认识到我先前问的那个问题里犯了两个根本性的错误。

第一,我不是天底下最美的,玄冥才是。

第二,我不是仙子,玄冥才是。

玄冥的好看程度,怎么说呢?

我在小虞山的时候,虽然山上寸草不生,可临崖站着,能沐浴到温暖的阳光,能听到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能见到海鸟从不远处的海面低空掠过,飞起来时,爪下抓着一条挣扎的鱼,总而言之是满眼的生机。北冥却是一片深蓝,从天到海都是黯淡的,半点光也没有,还特别安静,就算水面下有大鱼游过,也是阒然无声的,就算大喊大叫也不会听到回声,其实很是阴森恐怖。可是有玄冥在那里,他神态安详地在海面上打坐,于是让人不再感到阴森,只觉得这海域是一幅沉静的画。

面对着这样一幅画,我的口水都能再流出一个北海了。

我是北冥的不速之客,但玄冥并不赶我走,我成日在他身边闹腾,他也从不说什么,成日里就静坐在海面上,闭目打坐。

我看在眼里,有一天终于忍不住地问:“你成天守在这里做什么?”

他缓缓地睁开眼,浅色的瞳仁淡淡地将我一瞧。

我呼吸都停了一瞬。

他道:“等死。”

哦豁!原本我只是觉得玄冥长得好看,但没想到他是这样高冷的性子。

我就喜欢这种“莫挨老子”型的美人。

我马上就爱上他了。

我彻底在北冥长住,起先只是在玄冥打坐的时候悄悄瞧他,后来变成光明正大托腮盯着他看,再后来生出了更贪婪的心——

我开始馋玄冥的身子。

我觉得他一个人待在北海怪可怜的,我将来回了南海,成日里见不到这样的美色,也怪可怜的。

我决心把玄冥偷回小虞山。

我苦心孤诣,筹谋许久,终于想出一个极其周密的法子,但是就要付诸实施的时候,被玄冥给发现了。

他不从,他表现得好像一个被流氓调戏就要以死明志的贞洁烈女,但是他并没有以死明志。

因为他武力值高到不需要以死明志。

他直接把我给杀了。

一个成功的女人不应该在男色这件事上跌两次跟头,除非那个男人生得跟玄冥一样好看。

好巧不巧,禺京不但生得好看,还长得和玄冥一模一样。

可是我在他面前漏气了。

禺京被安置在城主府的别苑中,而我成日缩在大殿里头,没脸见人。

崔珏带了两个画师来重新给我画皮,但是反正都已经漏过一次气了,画得再好看又有什么用呢?我就成天蹲在大殿的角落里,也哭不出眼泪,就只捂着脸“呜呜呜”地干嚎。

崔珏安慰我:“城主大人何必如此介怀?您压根就不是人,怎么会丢人呢!”

我嚎得更大声了。

不多时,画师终于画好了新画皮,他们将我领到镜子前,重新替我穿上。

我任他们摆布,想想又觉得不甘心,抽抽搭搭地问崔珏:“你说,一个人靠什么才能快速获取别人的芳心呢?”

崔珏想了想,不太确定地道:“靠好看的皮囊?”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身上画皮只穿到一半,脖子以上还是个骷髅头。

我不太自信道:“嗯……头盖骨长得圆润,算是好看吗?”

崔珏替我穿画皮的动作一顿,没能说出什么话来。

良久,我们俩同时长长叹了一口气:“算了。”

崔珏又道:“我常听人说,好看的皮囊不如有趣的灵魂,在有趣的灵魂面前,好看根本不值一提。”

我虚心求教:“何为有趣?”

“大概便是引人发笑。”

我对他露出个笑容,嘴角一直咧到耳根:“你看我有趣吗?”

崔珏不忍直视地别过头去:“城主,咱们先把画皮穿好吧。”

懂了。

我悲从心起,哀哀戚戚地又哭起来。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崔珏赶忙又劝道,“就算好看的皮囊和有趣的灵魂都没有,咱们还可以靠雄厚的财力征服他——”

我的哭声戛然而止。

对啊!我差点忘了,我此刻是个城主啊!

我马上支棱起来了,期待得搓手:“难道说,咱们四方城的四周,其实围着几座矿山?”

崔珏一愣,摇摇头:“那倒没有。”

没有矿山,我又想到那天他们带上来的一排美男,环肥燕瘦,各式各样的都有。

“那难道说,咱们四方城是以多美人而闻名?”

“也不是啦,”崔珏道,“咱们四方城多的既不是矿山也不是美人,而是鬼啊!咱们原本就是一座鬼城,在凡间,人家都管咱们四方城叫做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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