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国际货币法 11(1 / 2)
货币主权与国际货币制度
货币主权
国际货币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国家在其国内发行和管理本国货币的最高权利,以及在国际上独立执行其对外的货币政策、平等参与处理国际货币金融事务的权利。
国家货币的主要表现:
1、发行独立的国家货币;
2、确立本国的货币制度;
3、确定本国货币同外国货币的关系;
4、独立制定本国的货币政策。
国际货币制度
内容:1、各国货币比价的确定,包括汇率确定的原则、波动的界限、调整的幅度等;
2、各国货币的兑换性与外汇管理;
3、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以及储备资产的供应方式;
4、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包括国际收支逆差国和顺差国所承担的国际责任;
5、国际金融事务的协调、磋商和有关的管理工作,包括有关国际支付的协定,惯例,组织等,维持有秩序的汇兑制度。
国际金本位制度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货币挂钩黄金(以黄金为计量单位)。
布雷顿森林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美元为中心
主要内容:
1、两个挂钩:第一,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各国可随时用美元按黄金官价向美国兑换黄金;第二,会员国的货币与美元挂钩。
2、确定固定汇率制度。
现行的国际货币制度及其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