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国际货币法 11(1 / 2)

货币主权与国际货币制度

货币主权

国际货币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国家在其国内发行和管理本国货币的最高权利,以及在国际上独立执行其对外的货币政策、平等参与处理国际货币金融事务的权利。

国家货币的主要表现:

1、发行独立的国家货币;

2、确立本国的货币制度;

3、确定本国货币同外国货币的关系;

4、独立制定本国的货币政策。

国际货币制度

内容:1、各国货币比价的确定,包括汇率确定的原则、波动的界限、调整的幅度等;

2、各国货币的兑换性与外汇管理;

3、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以及储备资产的供应方式;

4、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包括国际收支逆差国和顺差国所承担的国际责任;

5、国际金融事务的协调、磋商和有关的管理工作,包括有关国际支付的协定,惯例,组织等,维持有秩序的汇兑制度。

国际金本位制度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货币挂钩黄金(以黄金为计量单位)。

布雷顿森林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美元为中心

主要内容:

1、两个挂钩:第一,美元与黄金直接挂钩,各国可随时用美元按黄金官价向美国兑换黄金;第二,会员国的货币与美元挂钩。

2、确定固定汇率制度。

现行的国际货币制度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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