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习题纠错三 18(1 / 2)

1、根据我国法律,国家禁止技术进口的情形是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保护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维护市场秩序,加快产业发展,履行国际文务,国家可以禁止或限制出口。)

2、根据开证行授权,买入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的银行称为议付行。

3、WTO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禁止成员方采取特定的违反GATT国民待遇和一般数量限制原则的投资措施,包括,当地成分要求,外汇平衡要求,贸易平衡要求等。

4、母国并表监管的内容。

5、国际商会公布的专门用以规范备用信用证业务的惯例是《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

6、在国际贸易支付中,属于汇付支付方式是电汇。

7、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采取减价救济的情形是货物不符合同。115页。

8、EXW卖方承担义务最小,DDP卖方承担义务最大。

9、《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公约适用主体范围,货物的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规定的某种联系。

10、只有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选择后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则是《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11、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方面最重要的国际条约《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12、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外资的鼓励和保护措施主要体现为:关于国有化和征收方面的保证,关于外资利润及原本汇出保证,以及税收优惠及其他优惠。

13、当事人据以提出仲裁申请的依据是仲裁协议。

14、非关税措施主要包括,进出口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

15、《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贸易,专利申请权转让。

16、对于解决投资争端中心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撤销裁决的理由有,仲裁庭组成不适当,仲裁庭显然超越权限,仲裁庭成员受贿,有严重背离基本程序规则的情况,裁决未陈述所依据的理由。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