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四种幻想1(2 / 2)

奶奶笑着捏了捏我的鼻子“错啦!”又看了看院里的枣树,正有叶子坠下来,“女儿是叶,儿子才是根儿!咱家的福气当然是你叔叔啦!”

我装作恍然大悟,“哦...”

大人们总是这样的,当孩子们说腰酸,他们会笑着说小孩子哪有腰,于是孩子们记下这地方不叫腰。当孩子们说头疼,他们会说小孩子哪里会头疼,于是孩子们记下这种疼痛是正常现象。身体上的疼痛感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失去印象,心理上的疼痛感却会逐年增加,看不见,摸不着,想让人安慰都找不到伤口在哪里,俗套的话说多了,自己都张不开嘴。

故我自上高中起,凡逢过年过节时,便想着法的不去奶奶那里,便利店的泡面在那时吃起来总是格外的香。不过母亲还是起早贪黑,和面,擀饺子皮,汆丸子,样样做的精致,有时还要因为我不去,特地从奶奶家为我端过来一碗。饺子没放醋,我吃着却酸得很。

或许有人可以装作对痛苦视而不见,但它绝不会放过你。

不过父亲母亲极忙时,我是被安置在奶奶家的。她是个极信佛的女人,除了做饭和打扫家务外,她每天只会盘着腿坐在沙发上念经。

这念经也有些技巧。默念一段经手里就得转一颗佛珠,嘴中顶住上颚的舌头也放了下来,而后默念下一段时舌头再抬上去。奶奶说这叫磕头,给玉帝老爷磕的,是积阴德的。她常常对我说人是有轮回的,这辈子要做好事,下辈子才能脱得富贵人家。要是做坏事,就会脱成牲畜,生来就为别人耕作,或者注定是人家嘴里的一块肉。奶奶说,脱成牛啊,马啊倒是还好,这种长尾巴的有灵性,给人劳作一世,就能再托成人。要是像鸡鸭这种扁尾巴的,就是上辈子做了罪大恶极的事,要世世受苦,再不能脱生成人了。

小时候深信不疑的事,长大后揣度起来却别具一番风味。许多人的信仰似乎都伴着好处和利益,又或许是对此深感畏惧,所以才看起来虔诚。

在奶奶家睡觉不老实时,她为我讲过许多的故事,我记得一个极有趣的。说有两个人在奈何桥上投胎,孟婆在桌案前放了两件衣服,让二人择一个穿上。这两件中一件是棕色毛皮的外套,一件是粗布的大褂。其中一个人眼疾手快穿上了那件棕色的外套,心想这衣服这么华丽,一定是投到有钱人家的。另一个人也只能穿上旁边的粗布大褂,想着富贵清贫反正是命里定好的,没什么好争的。喝下孟婆汤后,两人便各自投胎去了。不想粗布大褂的人投到了一户好人家,另一个却投成了他家的驴子。

这种故事听多了,人便也活得谨慎起来,连别人的坏话都不敢说,路上碰见一只狗都要打声招呼,或者分给他一些手里的吃食。只盼着老天有眼,看在我是个好人的份上,让我少受些折磨。

母亲也是个信佛的人,每每父亲在外面喝大酒没回来时,她就会躺在床上绘声绘色给我讲人死后的事。母亲说,地下的有两个鬼差,一个叫黑无常,一个叫白无常,每当人快死的时候,就会被他们两个手中的铁链子勾去,一直带到地府,让阎王老爷审。在阎王老爷跟前诉苦的诉苦,告状的告状,这些话都会被旁边的牛头马面记下,然后说完就能去奈何桥上找孟婆要汤投胎了。这桥可不是普通的桥,只有好人能从上安全度过找到孟婆,要是坏人从桥上走,就会突然的从桥上掉下去,桥底下都是张着血盆大口的恶鬼,坏人需要在这里受够无间的折磨才能勾销之前的业,重新回到桥上投胎。母亲说,转世投胎的时候要走一条很长的浮在空中的路,路下面就是刀山火海,投胎的人从上面走过时刀山火海里的人就能看见,意思是不仅要让他们受身体上的折磨,也要让他们时时心中懊悔前世作了孽事,不能投胎。投胎的人要是看见前世的亲人在火海里,也不能驻足观望,喝了孟婆汤前尘往事就都要抛下了。母亲说,若我做了恶事她在那里看见我,也是不能救的。

那时我听得入迷,问母亲,要是一个没做过恶事的好人“自杀”会怎么样?母亲哎呦一声,翻过身来对着我说“自杀就是天大的罪过啦!牛头马面会把你直接推到十八层的地狱,投不了胎啦!”

因此我对自杀而死有着极大的畏惧感,但有时又实在痛苦。小时候面对邻居的侵犯,我只会保持沉默,怕这种丑事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别人。正因为不是我的错,所以我才不能大方把它说出来,在大多数人心中,若公然指出别人的错处,那么会比犯下罪行的人更加可恶。若此事一经传出,那些自以为深谙世事的人,他们能做的也不过是尽力掩盖,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对那些真正歹毒之人宽容处理是大人间的一种默契和正确考量。昔日的经历已无法避免,令人发疯的往往是世人对痛苦的标准。有些人极其苛刻,对受害者锱铢必究,若不当着众人的面揭开伤口提供证据,便是无病呻吟,大有博取眼球的嫌疑。

第二篇

记得大学有次上的一堂心理课,老师说,痛苦是让人蜕变的最好办法,我不太同意,但又实在想不出理由反驳。

上小学时,老师让我们班的同学依次回答一个问题,问我们以后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想从事什么样工作。大家的回答千篇一律,但十分诚恳。逐个站在讲台上昂着头,讲着想成为一个善良,勇敢,坚强的人,工作是教师警察科学家等等。

昔日的情节历历在目,老师待我们答完时,十分郑重走上讲台,语重心长的说,战国时有个叫庄子的,说物物而不为物所物。她向我们解释这句话的意思,说职业不分高低,以后无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不要完全的追逐金钱和地位。要遵循今日的初心,做一个有道德有底线的人。这样的人即使穷困潦倒,也过得自在坦荡,不需与他人为伍。

孩子们对世界的理解总与大人不同,我曾甚至以为我要上一辈子的学。且我总对一些话有些近乎发狂的偏执,导致我这种性格的原因或许是因为我比较爱相信别人,好死不死的是记性又很好,所以每当发生与书本写的和大人教的有所不同时,我总是格外痛苦。

我们村中有个与我爷爷一般年纪的光棍,早年时因为家里穷没姑娘嫁他,后来他不知花了六千块钱在哪里买来了一个媳妇,样子比我母亲还要小上许多,听说还是个学生。我们那个村子交通还算发达,村中许多条路都通着外面的大路,老光棍的家里穷的没有门,又怕小媳妇跑了,于是便整日的把她放在床上绑着。有次小媳妇不知怎么解开了绳子,趁着夜色跑出屋中,不料刚出院里进了胡同就碰见了村中几个出来串门的男人。他们或许是觉得好玩,于是连抱带抬的又给送回了老光棍家。男人们起着哄说让这女的怀上孕她就不跑啦,以此笑话他老了没能力生孩子。

老光棍也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便整宿的打她,骂她怀不上孩子,占窝不下蛋,直打的这小媳妇有些癔症才作罢。不过好在后来给他生了个闺女,老光棍给她起名叫接弟。我们这有这种说法 ,第一胎是女儿就是给下一胎招儿子的,是个好兆头。

小媳妇傻了老光棍也不整日的拘着她,偶尔会让她自己出门转,反正知道她是跑不掉了。不过这小媳妇总还有些疯癫,上街时偶尔会突然的追逐从她身旁经过的人,嘴里念叨着没人能听懂的话。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那时看见她就会到处跑着传她说的是洋鬼子话,只有洋鬼子才听得懂。

好在接弟上学时,小媳妇是能正常接送的。接弟和我年纪相仿,所以我放学时常能看见小媳妇扶着自行车站在校门口斜对面等着,扎着两条乱糟糟的麻花辫子,辫子上还有土星子,穿着与体型不搭的衣服,看着很是可笑。自行车只会推,不会骑,唯一的用途就是把接弟放在后座上,就那么推着车子一路走回家。

连这样的好光景也不长。有次老光棍跟别人打麻将,一整天没看管她,晚上回家时竟发现她不见了,村中的男人聚在一起商量也想不出一个傻子能跑去哪。这事还上了本地的新闻,老光棍在电视上俨然一副等着妻子归来的苦命丈夫。后来才得知小媳妇是被邻村的另一个光棍给掳走了。老光棍知晓这事后带着几个同村男人的明着要了好几次也没要回来,后来不知是谁出了一个主意,准备着等入了夜后,一起去给偷回来。不成想,去时人家早携着小媳妇转到了别的地方,再打听便没有后文了。

那会儿年纪小,听大人们饭后谈论什么买媳妇时,不懂意思,他们笑我便也跟着笑。长大后想起种种觉得十分气愤和恐慌,女人在他们眼中就像一件商品,一个工具,反正左右不像一个人。六千就能买回一个人,若是数目更多,怕什么劳什子品德都成了笑话。我想,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让孩子耳濡目染这种事简直歹毒和别有用心。

多年以后有次猛地想到这事,我不由对着母亲发起了牢骚,问母亲他们难道不懂法律吗,她一个活生生的人,要被这样折磨,这群人真是畜生。母亲那时正坐在小板凳上洗菜,听了我的话拢了拢头发,说,他们是不是畜生的,谁不离自己村里人近,邻里邻居的肯定都得帮衬着。

我也搬了个凳子坐在母亲旁边,抬头看了看停在灯上的蛾子问:“他们就不想想要是自己的女儿被卖给一个老头子,然后又被另一个老头子给掳走去生孩子,这事他们还能笑出来吗?”。

“事出在自己身上肯定心疼。”母亲洗完摘着韭菜根,“不过这回她怕死都得死在他们那,女人嘛,就算剩把骨头也是有用的。”

我知道母亲这话说的是什么意思,我初中毕业回家的那个暑假,村子里正举办着一场特殊的婚礼,一个二十多的男人死了,他的父母觉得他还没娶媳妇,总是不够圆满。我们那里的人认为,如果一个人没娶到媳妇就去世魂魄就会在底下不得安宁。于是花了三万块钱买了一个刚夭折没多久的小女孩的遗体,两个棺材合放在一起然后埋下,也算是互相有个归宿了。母亲对我说都那社会了谁舍得把孩子卖给他们,死者也不安生啊,母亲讲一准是偷过来的,我听完倒也见怪不怪了。

世人能接受的大部分事往往不是生下来就能接受的,只是无力改变,所以只能将此合理化来宽宥自己。感到难过是因为依旧坚持些幻想的事,无法承认罢了。

接弟嫁人了,定金和彩礼要的极高,那时我正在上高三,接弟原本就比我小几岁,不知这么早嫁人是因为老光棍年纪大了还是因为什么缘故,只回家时见到那老光棍家立起了二层小楼,接下来便不知后文了。

我眉眼中间的位置生有一颗褐色的痣,十分醒目,耳朵垂也生的比旁人大些,以前农村的老人说,耳朵垂大是有福之人,总有一些作为的,他们给我打比方,不信你看看那如来佛耳垂多大?所以小时候母亲他们无事总爱摸着我的耳垂,温柔的注视,说我以后一定是个大富大贵的人。我也一度沉迷于这些词,为此沾沾自喜,自诩今后必要大有作为才算圆满了。因此初中上生物课时,我对老师上课的内容吃惊了很久,因为老师讲道耳朵的大小是遗传因素,跟个人福祸无关。

自那我才慢慢发觉,这些词确是束缚住我了。长辈们的期待太过沉重,成了一个魔咒,一种人设,似乎我以后若不是个富贵之人,便再无脸面活在这世上了。

回想从前的时光,我在学校中总是竭尽所能的表现出与众不同,事事出头,幸好到高中脑子也算好使,一直是大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每每看到父亲母亲为我的成绩高兴,我便也发疯似的高兴,其实对于成绩的好坏我更享受的是别人赞赏的眼神。我知道世人的天性就是如此,他们对你好都附加着条件,一个优秀的人几乎不会碰到恶人,走在路上都遍地开着花。如果一个人平庸,他们就会换一副样子,对你恶语相向,弃你而去了。

我想,或许个体生命的意义就是旁人不再为你鼓掌时,你已经在死去了。

因为要强,我常常显得不太合群,这一度令我十分懊恼,我觉得合群着两个字不单单是字典中的有倾向融入集体的人。我一直有倾向,但你知道的,一个人孤独,晦暗久了,身上就像有了味道,就如走夜路时经过垃圾堆,看不见,却闻得出来。

小学读完,就要进入初中。我上小学时便十分憧憬中学生活,觉得上了初中就变成了大人,可以自己支配零花钱,与同学们同吃同住。所以我自己准备了包裹,十分兴奋的等着开学。其实若让我现在描述做大人有什么特别,或许就是亲戚们来家中拜访时我再也不能置之不理。尽管不熟悉,还是要硬着头皮寒暄。面对那些周而复始的乏味话题和反复计算的份子钱,有时我在想,或许只是我还没搞懂其中的奥秘,又或许是我独处就太有趣。

我从小便有个习惯,就是每天腾出时间写日记,小学老师对我说每天写日记能提升文笔,以后能当大作家,是个值得坚持的好习惯。我其实只是表达能力太差,又苦于无人倾诉,小时候家中的院子里养了条黑背,每每我有烦心事时,就会趁着周遭没人钻进它的笼子向它大倒苦水,只要见它晃晃脑袋,我便心满意足了。

我的学校是市里的重点中学,抓学习抓得紧,当我提着行李站在中学的校门前时,看见校口竖了一个红色横批,效苏秦之刺骨折桂还需苦战,学陶侃之惜时付出必有回报。我们初一的班主任是名生物老师,刚从师范毕业没多久,就带起了新生班。那时正军训,学校为了让我们意志坚强,注重学习,军训完也禁止回宿舍,必须回教室坐着上自习。才十二三岁的孩子哪里受得住累,不一会便都趴在桌子上睡觉了。我趴了一会,不觉得困,便坐起来凭记忆在本子上写一些歌词。那时候的女生似乎就爱抄录歌词,尤其是一些伴着电视剧涌现出来的俗烂情歌,幻想着自己是剧中的男女主角。初中时面对紧张的课程,讨论剧情和交换歌词本抄录成了我们那时唯一的趣事。

我总爱把歌词抄录到日记本的侧面,然后在日记本的下侧用红颜色的笔圈出当时极有好感的男生名字的缩写,那时光是把一天的事边想边写下来,就已经觉得满足无比了。

不料写到一半,班主任便走了进来,默不作声的站在我的身后。或许是第六感作祟,我回头时她正要拿我的本子。她说,我看看你用什么功呢。

我顿时满脸涨红,低头一言不发。她翻了一会笑出了声,拍了拍手示意趴在桌上的同学别睡了。她说,这是唐月奴同学写给某人的情书,听我给你们念念...

念罢她双手拄在桌上笑着垂眼看我,说,你才多大就情啊爱的,同学们都在,你跟大家伙说说,你爱上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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