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 2(1 / 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要约是合同订立的一个重要程序,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发盘”或“发价”

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撤回: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撤销:1、“公约”第十六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若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之前撤销通知送达受要约人,要约予以撤销

2、要约自身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写明承诺期限“请尽快确认”“本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对要约有理由信赖并已按该信赖行事该要约不可撤销

承诺是合同订立的最后一个程序

承诺的生效时间:到达生效;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发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订立,双方当事人就要受合同的约束。

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撤回与要约撤回一样,承诺撤销通知在承诺送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要约人)

货物风险转移

销售合同涉及运输的--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在运输时销售--订立合同时风险转移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违约与救济

买方义务:支付价款;接收货物

卖方义务:交付货物;提供货物单据;货物品质担保;货物权利担保

根本违约指解除合同;预期违约:无过失责任原则

买方违约卖方的救济方法:

实际履约;解除合同;损害赔偿;订明货物规格;给予宽限期

卖方违约买方的救济方法:

实际履约;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给予履行宽限期;接受卖方主动补救;减价;提前,超量交货时买方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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